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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整治闯红灯:行人每次罚5元非机动车10元

http://www.huanbohainews.com.cn 2013-05-31 10:56 来源: 河北新闻网

河北新闻网廊坊电(燕赵都市报记者程建辉 通讯员刘艳芳)“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每次罚款5元”、“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每次罚款10元”……暑期临近,为整顿交通秩序,廊坊市交警支队自6月1日至8月31日,在全市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集中整治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和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据廊坊市交警支队宣传科刘丽艳科长介绍,通过此次集中整治,城市区、县城区主要路口非机动车、行人交通守法率将分别达到95%、90%和90%、85%以上,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将得到震慑、遏制,预计因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和酒驾引发的交通事故将下降30%以上,全市城市区、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

整治的重点主要有,以城市区、县城区主要路口和秩序较乱、事故多发的路段为重点,集中整治非机动车(包括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48燃油助力车等),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逆行;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不服从民警指挥,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翻越隔离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

针对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燃油助力车等类型车辆拟制定限行措施,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要坚持逢违必纠,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用足执法手段,严格处罚,特别是对带头者、多次违法人员,发现一个、纠正一个,处罚一个、教育一个。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每次罚款5元、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每次罚款10元,罚款均为现场执法。

对以吵闹、谩骂、无理纠缠、抢夺执法装备、阻碍调查取证等方式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要使用执法记录仪或录像设备收集、固定证据,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当事人予以处罚。对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公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整治酒驾、醉驾为重点,做到城市区向县城区延伸、城市区向城郊接合部延伸、县城区向乡镇和乡村公路延伸,载客汽车向载货汽车、摩托车延伸。加大对城市区、县城区道路上机动车不按规定让行、占用非机动车道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

自明日起,每周一、周四为集中整治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全市统一行动日,每周五为整治酒驾全市统一行动日,特别是针对夏季夜间活动多、饮酒时间跨度大的特点,交管部门将加强统一行动的部署安排,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编辑 吕泽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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