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服现役期间,可以参加士官选取、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提干)和军队院校招生考试。
服现役满12年的;服现役期间平时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或是烈士子女的,退役后由政府安排工作。
退出现役后,①报考公务员、应聘企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或者计算为工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或者聘用。②可参加公安特警等特殊技能公务员定向招录。③可免试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接受成人教育的,享受加分及其他优惠政策;在国家规定的年限内考入普通高等学校或者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享受国家发给的助学金。④退役后可免费参加安置地政府组织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⑤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可享受小额贷款担保、微利项目财政贴息、税费减免。⑥农村退役士兵可优先承包土地。
7月31日前可报名参军
按照相关规定,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截止2013年12月31日,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可放宽到21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有入伍意愿的适龄青年,可在7月31日前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明)、照片等资料,到本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或县级人民武装部报名应征,按照当地统一安排参加体检、政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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