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记者 卞静 杜慧 实习生 郎朝然
在小区车位特别抢手的今天,收费标准究竟该如何制定,成为一个热议话题。同时,还有不少业主质疑,每年数额不菲的停车费都用在了哪里?对此,业主、物业、物协,三方齐发声、共支招。让我们来听听他们是怎么说的。
业主呼声一:应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家住新华区某小区的陈先生讲述,刚住进小区时,不收停车费,那时私家车也没那么多,随时停、随便停,都有位置。后来,车位越来越紧张,物业开始收停车费,业主经常为占车位掐架。小区的矛盾也由以前只是业主与物业之间的,扩大到业主与业主之间。
“物业总说收费用在保安、保洁、小区基础设施维护上,还经常入不敷出。可据我了解,这些费用一年最多也不过十几万,而车位费得有几十万,剩下的钱哪儿去了?”
陈先生建议,收取的停车费应该严格按照程序,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一开始就应该出一份合同,标明什么时候开始收费,收多少,钱都用在哪里,以免留后患。
业主呼声二:政府部门应协调双方矛盾
长安区一高层住宅区的业主刘先生一直关注小区地上车位收费问题。因为他们小区“公共车位”的价格都是物业说了算,有车业主长期遭遇“被定价”。
11日,他来电说,目前,随着城市的发展,小区有车族日益增多,车主普遍面临着小区停车难问题,究其原因就是“车多地少”。
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小区的物业干脆铲绿地或挤占公共通道,建成“公共车位”,来缓解小区业主停车难问题。可以说,只要此做法得到广大业主同意,收取费用是可以的。
按照物价局说法,这些“规划外车位”应双方协商定价,问题就出在了大多数物业都是“私自定价”。在小区没有业委会的情况下,当双方就停车收费产生纠纷时,最好由政府部门的辖区办事处或居委会出面进行协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