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9月3日讯(河北日报记者周远)今天从全省“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上获悉,专项治理工作自2013年9月至12月在全省开展,以纠正多领、冒领、骗领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为突破口,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和财政纪律为重点,以构建防范“吃空饷”长效机制为目标,切实解决组织人事和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清理对象包括8类人员
参加“吃空饷”专项治理的单位包括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除外),以及财政拨款安排离退休经费的原事业单位改制企业。人员范围包括2013年6至8月份,以财政性资金发放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的人员。
清理对象有8类:在编职工离职、开除、辞职、辞退、非组织选派自行离岗学习、长期病事假、长期旷工、已故或失踪、违规停薪留职,但未办理核销(减)工资手续,仍在原单位正常领取工资福利人员;按规定应办理而未办理退休手续,以及已办理了退休手续,但仍按在编职工领取工资人员;离休、退休、退职职工已故或失踪,其家属或利害关系人仍代领离休费、退休费或退职生活费人员;离休、退休职工从社会保险机构领取养老保险金,又同时从财政领取离休费、退休费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被司法机关羁押和受到刑事处罚未按规定进行工资核销(减)人员;享受遗属补助的人员已不具备享受补助规定条件,仍继续领取补助人员;虚报多领、冒领职工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的单位和人员;其他已经不具备直接从财政领取补助条件、仍继续领取补助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