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游委相关负责人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专题询问。京华时报记者王海欣摄
大额专项资金钱是怎么花的?是否合理?是否公平?昨天,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每年10亿旅游大额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并首次全程网络直播。市旅游委主任周正宇、副主任宋宇、副主任曹鹏程以及市旅游委有关处室工作人员接受询问,对9位委员直接、尖锐的问题逐一作答。
焦点问题
问为什么用财政资金来支持企业经营?
大额资金将减少“补贴”企业
“为什么企业的经营项目一定要由政府的财政资金来支持?为什么给了这个企业不给那个企业?给了这个项目不给那个项目?怎么保证大额专项资金的公正、公平?”委员黄石松犀利发问。
市旅游委副主任宋宇回应称,2012年市旅游委的专项资金中14%支持了企业,主要是用于鼓励北京旅游的研发和会展旅游的拓展以及产业项目的扶持和发展。他列出了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企业的有关依据。同时也表示,“随着市场现在逐渐地成熟以及代表们在历次会议上提的建议和意见,旅游委将逐步减少对企业的直接支持,把资金更多地用在公共服务的平台建设方面。”
问为什么项目不招标?不请监理公司?
民俗游项目将出招标监理细则
委员刘振东指出,财政绩效评价报告反映,2012年38个产业项目中近30%的合同未招标,合同总价值约2.8亿。约45%未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以上数据反映出,项目的实施进度、质量保证措施不足。市区两级管理部门对项目的监管还不到位,存在重分配、轻管理的现象。
对此,市旅游委曹鹏程回应时,承认在审计中发现部分项目资金在实施使用过程中由于制度的不完善或者市区两级监管不到位,存在着项目支持手续不全或者没有的问题。尤其是投向远郊区县和集体经济组织,用于民俗村、民俗户的旅游服务设施改造的项目。
针对这些问题,市旅游委表示将下决心加强资金监管。下一步将研究制定针对民俗村、民俗户的小额补助资金项目招标及工程监理等方面的管理操作细则。还将提高以奖代补支持方式的评估,项目合规以后再加以支持。
问为什么专项资金用于表彰先进集体?
旅游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将修订
李小娟委员指出,审计报告反映2012年市旅游委在专项资金中安排了行业监管类项目支出,总计是9252.59万元,这属于经常性的支出。另外2012年5月,旅游委从大额资金中安排旅游行业服务质量与推广项目中,支出了旅游系统先进集体表彰费、课题费等42.69万元。“这9000多万元的项目既然是经常性的业务支出,是否应该在部门预算中安排,而不应该由大额专项资金来解决?”
对此,市旅游委宋宇回应称确实存在使用大额专项资金安排部门预算项目的问题,“两者在资金使用范围上交叉和界限不清”。
据介绍,针对上述现象,市旅游委在编制2014年预算时进行了改进。按照“三定”方案的要求,分清部门预算和大额专项资金预算保障范围。同时对2011年以来旅游大额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进行全面的分析和梳理,明确应该由部门预算安排的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此外,市旅游委将与市财政局一起,依据相关要求,对旅游大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有关专项资金支持范围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从制度上予以规范和保障。
释疑
“问诊”项目为何缩水?
解剖麻雀可寻“通病”
去年,市人大首次开展专题询问,锁定“11项市级大额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而今年人大的“问诊”对象从200多亿的全市大盘聚焦到其中的10亿元旅游专项资金上。对于这一变化,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旅游资金的使用比较受关注,且聚焦一项具体的专项资金使用,可以通过“解剖麻雀”的方式,了解和找出全市11项大额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通病”,促进今后全市大额专项资金的完善改进。
该负责人指出,比如,这次通过对旅游资金询问发现的专项资金“贴补”业务支出的问题,监督不到位、不履行正常招标的问题,资金支持个别企业有失公平等问题,都是各个部门在大额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上的共性问题。
京华时报记者张然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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