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我国从二十世纪80年代开始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改革,90年代开始构建以3大支柱为支撑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即第一支柱为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为补充养老保险,第三支柱为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其中,补充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
经过20多年的发展,基本养老保险已经覆盖了大部分城镇的就业人群,但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发展则相当缓慢。据相关统计,我国企业年金的覆盖面占企业职工总数还不到10%,职业年金就更少。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对公众的养老保障不可能由政府大包大揽,政府只能保基本。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养老保障的第二支柱亟待发展。
“年金个税新政让我们看到了实惠,我们愿意为员工缴纳更多的年金”,一位企业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将是一种良性循环,员工有了更多的养老保障,对企业的忠诚度,对工作的热情度,都会上升,企业的效益也会上去。
谷建芹教授预测,在财税手段的引导下,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有望在未来一段时间里有序展开,为老有所依提供了更多的保障。
链接:什么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
我国养老保险体系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层次,其中补充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主要针对企业,是指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职业年金主要针对事业单位,是指根据《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试行办法》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年金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由单位缴纳(单位缴费),一部分由个人缴纳(个人缴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