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月7日电(记者董冠洋)中国环境保护部7日公布,环保部与全国31个省(区、市)已签署《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为各地PM2.5或PM10年均浓度设定下降目标,国务院将每年对此进行考核。其中,京津冀PM2.5年均浓度下降目标为25%。
国务院去年9月印发治霾总指南——大气污染防治“国十条”,其中为中国设定了治霾时间表:到2017年,中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
为此,环保部与31个省、区、市(以下简称省)签订责任书,详细设定了各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其中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的10省及重庆市,将重点考核PM2.5(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下降情况;其他20省重点考核PM10(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下降情况。
对PM2.5设定目标的地区中,北京、天津、河北确定了下降25%的目标,山西、山东、上海、江苏、浙江下降20%,广东、重庆下降15%,内蒙古下降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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