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中纪委网站通报了各地纪检监察机关从2014年4月8日至11日查处的220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法制晚报》盘点被通报的220起案件发现,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大办宴席、违规发放财物仍是治理违反八项规定的重灾区。
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开通纠正“四风”监督举报直通车,设置三个栏目:一是“四风”问题举报窗专栏,欢迎广大群众直接举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二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每周通报专栏,将对各地区各部门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每周一公布;三是晒晒“四风”隐身衣专栏,请广大群众就公款购买和收受电子礼品卡等隐形“四风”问题进行揭露,同时就问题治理提出建议。
中纪委网站曝光台今天晒出北京市纪委通报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其中,景山街道向干部发放超市提货券、实物等福利,共计86.2763万元。
通报称,2013年9月,景山街道办事处组织干部分批赴房山区召开全国文明城区复检活动总结会,每批召开会议约半小时,其余时间安排游览白草畔景区等多处景点,并向每人发放酒店娱乐套票和水果礼盒,共计消费16.6076万元。
东城区房管局也因违规向单位员工发放款物被点名通报。该局以节日慰问品、劳保用品、交通补助等形式向单位职工发放购物卡、提货券、实物等,共计59万余元。
北京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景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冯建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街道党工委书记王森进行批评教育,免予党纪处分;决定给予东城区房管局局长、党组副书记赵明杰党内警告处分,对党组书记刘海军进行批评教育,免予党纪处分。
另外,北京市西城区环卫中心副主任刘丕远和北京市石景山区经济信息化委因组织公款旅游被通报。2013年8月,西城区环卫中心副主任刘丕远带队赴新疆参加改革研讨会,会后刘丕远等人由乌鲁木齐当地环卫部门带领参观喀纳斯湖等地,费用由对方承担。
2013年9月10日至15日,石景山区经济信息化委组织有关人员到杭州、宁波进行智慧城市建设考察。除累计时间为1天的公务活动外,其余时间到杭州、嘉兴、绍兴等旅游景点进行参观游览,共计消费106597元。
据了解,西城区纪委对刘丕远提出严肃批评,并进行诫勉谈话,要求作出深刻检讨。石景山区纪委分别给予区经济信息化委主任、党组书记李元涛,副主任吕志刚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的另外一起案件是北京市怀柔区渤海镇副处级调研员王志学大操大办婚礼。2014年3月16日,王志学为其子操办婚礼,收取镇机关人员和村干部礼金共计5800元。鉴于王志学在组织调查前将礼金全部清退,组织调查期间积极配合,认错态度诚恳,怀柔区纪委研究决定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免予党纪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