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县城第二中学乱收费问题。2013年秋季,该校违反河北省物价局、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收取初一年级试卷费5352元,收取初三年级周六、日补课费6720元,收取学生除“一科一辅”以外资料费29326元,共涉及金额41398元。2014年2月25日,经蔚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该校校长刘永杰行政记过处分,试卷费、补课费等予以退还。
肃宁县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王爱涛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3年9月,肃宁县检察院召开党组会研究决定,办公用房全部按照规定进行整改,王爱涛没有及时按照要求进行整改。2014年3月13日,沧州市纪委暗访中,发现其办公用房超出标准11.984平方米。2014年4月9日,经肃宁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爱涛党内警告处分。
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逸夫实验小学组织学生购买点读机和课外阅读图书问题。2013年11月至12月,该校违反河北省物价局、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组织学生购买深圳迪特科技有限公司的点读机94台,合计46906元;购买课外阅读图书,合计60319元。2014年3月20日,经鹰手营子矿区监察局研究,报经区政府批准,给予该校校长李国祥行政记过处分。
固安县渠沟乡南黄垡三村虚报冒领粮食直补款问题。2013年9月,该村以村民张某、吴某等3人名义领取粮食直补款22089元,入村财务账,用于村委会开销。2014年1月24日,经固安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该村党支部书记谢贺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党支部委员吴景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党支部委员张永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卢龙县蛤泊乡中学校长张久红为其子大操大办婚宴问题。2014年2月6日和7日,张久红违反规定为其子操办婚宴,共宴请了35桌、300多人次,共收取礼金70000元,其中,收取管理对象礼金6000元。2014年4月8日,经卢龙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久红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广宗县葫芦中学校长韩厚群挪用专项资金问题。2010年秋季至2013年春季,韩厚群违反规定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金17500元,用于发放教师福利。2014年2月24日,经广宗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韩厚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挪用补助金予以收回并用于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