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绍祥涉罪案情及数额
贪污罪
【担任北京动物园副园长期间】
●利用主管动物园基建工作的职务便利,以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为由,侵吞1005万元。
●利用主管动物园110千伏输变电站拆迁工作的职务便利,指使下属向拆迁公司索要补偿,后侵吞补偿款22万元。
●利用主管动物园草库拆迁工作的职务便利,将210万元拆迁补偿款中的200万元据为己有。
【担任陶然亭公园管理处园长期间】
●以虚开发票的方式从公园领取金额为48万元的转账支票,存入个人实际控制的田龙公司,并将其中的13万元据为己有。
●在公园玉虹桥改建项目中,通过先向施工单位多支付工程款并要求施工单位开具发票入账,再要求施工单位将多支付的工程款返还公园的方式,将施工单位返还的137.3万元工程款据为己有。
●在公园休息游廊工程中,以向施工单位多支付工程款,并要求施工单位开具发票入账的方式,将公园多支付给施工单位的28万余元转账支票存入田龙公司账户据为己有。
●在为园内职工垫付风筝节奖金现金46950元后,以虚假发票从公园领取59800元转账支票,将差额12850元据为己有。
受贿罪
●利用担任北京动物园副园长并主管该园基建工作的职务便利,为北京诚信双龙安装公司承揽工程提供帮助,收受好处费10万元。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肖绍祥于案发前,其个人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其本人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部分共计8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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