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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中国成就档案:西藏和平解放  
http://www.huanbohainews.com.cn 2014-09-29 8:10 来源: 新华网
 

  1951年5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全权代表(上图)和西藏地方政府全权代表(下图)在《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上签字。上图坐者右起为中央政府全权代表:李维汉、张经武、张国华、孙志远。下图坐者右起为西藏地方政府全权代表:阿沛·阿旺晋美、凯墨·索安旺堆、土丹旦达、土登列门、桑颇·登增顿珠。

  新华网北京9月28日电西藏地方自古就是中国版图的组成部分。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开始遭到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西藏和平解放前夕,西藏地方政府的权力掌握在亲英分裂势力手里。为粉碎帝国主义制造“西藏独立”的阴谋,完成对全国大陆的解放,1950年1月初,中共中央作出进军西藏的决策。同时,为避免伤害藏民族感情,更有利于民族团结,党中央确定了争取和平解放西藏的方针。但是被分裂势力控制的西藏地方当局拖延谈判,并企图以武力阻挠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10月,人民解放军解放昌都,沉重打击了分裂势力,打开了人民解放军进军西藏的门户,为和平解决西藏问题铺平了道路。1951年4月,西藏地方政府派代表团抵达北京。5月23日,正式签署《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10月24日,第十四世达赖喇嘛致电毛泽东主席,表示拥护协议,并在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下,积极协助进藏部队,巩固国防,驱逐帝国主义在西藏的势力,保卫祖国领土主权的统一。

  西藏的和平解放,粉碎了帝国主义及西藏上层少数分裂主义分子策划“西藏独立”的迷梦,使西藏摆脱了帝国主义侵略势力的羁绊,捍卫了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为逐步废除西藏封建农奴制度、实现藏民族的新生奠定了基础。西藏的和平解放,是西藏从黑暗走向光明,从分离走向团结,从落后走向进步的重要转折点,西藏从此进入崭新的历史发展时期。这是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的重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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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张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