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子彪)借职务便利,两名派出所内勤人员收受他人钱财为28名河南籍“移民”高考生违规办户口。11月26日,平凉市崆峒区法院依法判处镇原县南川派出所原内勤人员秦凯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镇原县中原派出所原内勤人员刘小孟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
经审理查明,2007年八九月,河南省焦作市人赵某(已判刑)分别找到时任镇原县公安局南川派出所内勤秦凯、中原派出所内勤刘小孟,托二人为河南籍学生办理户口。同年8月至11月,秦凯、刘小孟利用其负责办理户籍的职务便利,在无户口准迁证、迁移证等相关资料和手续的情况下,违规操作,先后三次在各自派出所户籍人口管理系统的微机上,采取“补入遗漏人口”、“其他市(县)外迁入”、“教师调动”、“投靠亲属”及其他形式落户的方式,分别为赵某提供的马某等28名河南籍学生在南川派出所、中原派出所入户并办理户口,其中,秦凯办理16人,刘小孟办理12人。其间,秦凯非法收受赵某现金47500元,刘小孟非法收受赵某现金30000元。
2008年1月至2月,镇原县公安局工作核查中发现南川、中原派出所存在违规办理户籍问题,秦凯、刘小孟二人遂将上述28名河南籍学生从辖区内迁出并删除。当年6月5日,因群众举报,庆阳“高考移民”事件浮出水面,取得准考证的河南籍考生被取消当年高考资格,成绩计为零。同年6月20日、6月23日镇原县公安局纪检部门分别对刘小孟、秦凯违规办户口问题进行调查。6月30日,庆阳市公安局对赵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立案侦查。7月31日、8月1日,镇原县纪委对秦凯、刘小孟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并于8月20日分别作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2009年2月21日,庆阳市公安局将赵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移交镇原县公安局办理。该局的侦查报告中明确秦凯、刘小孟系其他涉案人员,二被告人的行为属滥用职权。之后,该案移交由平凉市崆峒区检察院对秦、刘二人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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