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月报制度违纪类型有“四变”
为掌握全国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中央纪委在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59个中央和国家机关建立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月报制度。
在通报制度不变的同时,2015年1月起,中央纪委在针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59个中央和国家机关的月汇总表中做了新的调整,主要体现为违规类型的四个变化:去掉“违反工作纪律”项目;增加“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项目;将“其他”问题的范围限定为: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领导干部住房违规问题;将“公款大吃大喝”改为“违规公款吃喝”,将“收送节礼”改为“违规收送礼品礼金”。
违规问题的统计标准为何要做出这样的调整?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表示,是为了“使统计汇总数据更加科学,聚焦突出问题”。有分析指出,表述虽然简单,但内涵深刻、针对性强。“四风”问题虽然在面上有所好转,但在高压态势下,“四风”问题更加隐蔽,出现了新的变种。实际情况变了,统计的标准必须跟上。
“软贪腐”特征明显约束国企亟需“清单管理”
通过对巡视意见进行梳理,可以发现,国企腐败多为“软贪腐”,其背后是对具有高影响力的公权力的依附。中国社会科学院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认为,虽然国企腐败和党政机关腐败在本质上都是对权力的滥用,但是相较于党政机关干部造成的间接危害,国企的问题主要出在钱袋子,包括对资金、资源的配置,更具有显性化的特征。
反腐专家表示,国企的贪腐易发,与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的共谋型腐败叠加,将加剧社会腐败泛化心理。国企腐败将透支国家的政治和经济信用,影响恶劣。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对于国有企业内部管理方式的改进,应按照遏制灰色权力地带的要求,形成新的管理制度框架。包括取消所有国有企业实际上的行政级别;建立国有资本运营和国有企业管理者队伍,与党政官员进行整体切割;尽量减少党政机构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之间的调度等。
高波等专家建议,国企反腐应当实行“清单管理”,提高标准、加快节奏。采用清单模式进行管理,加快形成“权力清单、资产清单、决策清单”,降低国企资金流、信息流、管理流的不确定性。国企毕竟是企业,其公益性、公众性为先,决策效率和执行力理应靠前,因此不仅财务指标、考核结果等信息的公开需尽快达标,其人员管理水平应“远在平均值之上”,同时对所谓“企业高管经济犯罪”配套实行退出机制与行业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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