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保修车“一条龙”。
-汽修厂勾结定损员伪造事故骗保,汽修厂定损员车主三方“受益”
-提醒: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超1万,将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一场蹊跷的交通事故,一次人为制造出的车辆损伤,背后暗藏的竟是保险金的诱惑。连日来,记者暗访省会汽修市场发现,个别汽修店为招揽客户,打出上保险未保项目也能修的保证。业内汽车专家揭秘,制造事故骗保,车主不用花钱便可解决问题,汽修厂也能从中获利,这已成为业内公开的秘密。法官提醒,个人骗保金额超过1万元将受刑事处罚。
案件
汽修厂勾结定损员伪造事故骗保四万多
李某、苏某在省会建华北大街附近合伙经营着一家汽修店,而省会一家保险公司的定损员杨某经常到他们的汽修店给事故车定损。一来二去,他们便成了朋友。
2013年10月20日左右,杨某到李某、苏某的汽修厂给一辆事故车定损时,三人商量着靠伪造事故一起挣点钱。
当年11月23日,李某、苏某分别借来一辆高档路虎牌轿车和一辆现代牌轿车,其中那辆现代牌轿车的承保公司就是杨某所在的那家保险公司。
当天,在省会胜利北街与古城东路附近的一个路口,这两辆车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李某、苏某正是这两辆车的司机,事发地也正是杨某负责勘查现场的辖区。
李某、苏某下车不慌不忙地拨通了杨某保险公司的热线电话,并拨打了110和122报了警。
随后,杨某和事故交警分别赶到现场对这起事故进行了勘查后,两辆车都开往了李某、苏某的汽修店定损、维修。
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驾驶的现代牌轿车承担事故全责。期间,苏某告知杨某可提供4S店的发票,希望能按照4S店维修标准为路虎轿车定损,“这样可以多定些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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