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记者张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抛弃收购病死畜禽、养殖户自购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有补助……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提出利用3年时间,建成覆盖全市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抛弃收购病死畜禽
石家庄市《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从事畜禽饲养、屠宰、经营、运输及教学、科研、诊疗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严格按照动物防疫相关法律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规程的规定,及时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具备无害化处理条件的,要配备冷藏暂存设备并委托专业无害化处理场所集中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抛弃、收购、贩卖、屠宰、加工病死畜禽。
各县(市)、区要按照农业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规定的焚烧、化制、发酵和掩埋法等方式进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逐步推行化制、发酵、碳化等既能实现无害化处理又能资源化利用的环保处理方式。
2016年石家庄全市采用化制、发酵、碳化法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的比例达到20%,2017年达到60%,2018年底达到100%。
养殖大县要建无害化处理场
石家庄市《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提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属于社会公益性事业,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本地畜禽养殖、疫病发生和畜禽死亡等情况,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组织建设覆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各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所,处理场所的设计处理能力应高于日常病死畜禽处理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