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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信访局原副局长被控借修改信访数据敛财

http://www.huanbohainews.com.cn 2015-07-07 7:52 来源: 京华时报

  许杰。资料图片

  国家信访局原副局长许杰,涉嫌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修改信访数据、处理信访事项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款物共计610万余元。昨天,许杰涉嫌受贿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召开庭前会议。许杰落马前,已有国家信访局“来访接待司”的工作人员被查处。

  □案情

  法院于昨日召开庭前会议

  许杰现年60岁,是北京市人,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经济学学士,案发前任国家信访局副局长。其因涉嫌受贿罪,于2014年6月27日被北京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于同年7月14日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

  2015年2月12日,许杰涉嫌受贿案由市检二分院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其间,因案件重大、复杂,市检二分院曾两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各半个月,并退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一次。

  记者了解到,二中院于昨天召开了庭前会议,审判人员、控辩双方及被告人许杰均到庭,解决程序性的问题。

  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被控借修改信访数据敛财

  据检方指控,许杰于2006年至2013年间,利用担任国家信访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单独或者伙同他人,接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在修改信访数据、处理信访事项、承揽业务等方面提供帮助。为此,先后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550余万元。

  许杰于2008年至2013年间,利用国家信访局副局长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人员在安排工作、承揽工程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为此,先后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人民币共计60余万元。据悉,涉案账款已被部分追缴。

  检方认为,许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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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杨鑫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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