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设“黑电台”违法代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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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听广播的王先生向本报反映,有时候听着好好的新闻,突然被嘈杂的广告插进来,而且有些“少儿不宜的内容,要是孩子听到这类广播,影响多不好啊”。其实,这并非正规电台,而是“黑电台”,记者从天津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无委办)了解到,通过市政府热线88908890转过来的类似投诉电话每天少则十几个,多则几十个。那么,这些电台是从哪里来的呢?天津又是如何打击这些电台的呢?新报为你一一解答。
天津网讯每日新报记者梁爽张艳字编辑张雪飞据悉,天津市无委办曾联合公安部门、文化市场执法总队多次查缴“黑电台”,但是由于我国相关法律对此并不完善,“黑电台”不能彻底根除,而且数量近几年有增长态势。今年11月1日,刚刚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对《刑法》第288条“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进行重大修订,“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修订后的第288条降低了相关违法行为的入罪门槛,这也意味着,长期以来治理“黑电台”面临的执法“难题”,有望迎刃而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