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3月16日讯(记者常方圆)从河北省物价局获悉,为把“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落到实处,河北省物价局联合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审计厅开展清理乱收费、乱摊派行为行动。三厅局分别公布举报方式,欢迎社会各界举报各类乱收费、乱摊派行为。本次行动鼓励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将予以保密,事项优先办理。
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乱收费,找河北省财政厅举报
河北省财政厅受理以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乱收费行为举报: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收费单位被撤销或者收费项目被撤销后不终止收费;不持证收费、收费不出具财政票据或者不按规定公布收费项目、范围和标准收费;除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外,国家机关在职责范围内办理公务收费;在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之外,对企业进行检查、评比、达标、升级、评优、鉴定、考试等活动,并从中收费;国家机关在发放证照及办理有关手续时,收取抵押金或者保证金;其他违反收费项目管理规定的行为。
举报方式:
来信请寄石家庄市泰华街48号河北省财政厅税政处(邮编050051)
来访请到石家庄市泰华街48号河北省财政厅
电话举报,请拨打0311-86773447
电子邮件举报,请发送至邮箱hebczsf@163.com
网上举报,请登录河北财政信息网(http://www.hebcz.gov.cn),点击首页“群众信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