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曹智)从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获悉,根据预报,8月17-19日,石家庄、衡水以北地区将有一次较强的降雨过程,海河防总于8月17日12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依据《河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省防指决定自8月17日13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据了解,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启动Ⅳ级响应:一个河系发生5至10年一遇一般洪水,一个设区市发生洪涝灾害,两个及以上大中型水库开始泄洪,主要行洪河道开始行洪,两个及以上设区市发生轻度干旱,两座及以上大中城市因旱影响正常供水,省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启动重大气象灾害Ⅱ级预警。
Ⅳ级响应行动包括,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会商,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视情启动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汛期洪水调度指挥预案,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旱)情的监视,适时引蓄利用雨洪水资源,并将情况及时上报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向成员单位和新闻媒体通报。受灾地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并将工作情况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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