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20 8:57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唐山晚报

河北新高考“省考”12月7日开考(附具体安排)

原标题:新高考“省考”12月7日开考

现高二年级最多报考8个科目 第一学期不可报考语数外三个科目

  今年4月,河北省高考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公布,方案确定我省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国考”+“省考”的“3+1+2”高考模式。日前,省教育厅发出通知,就2018级、2019级学生“省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的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

  考试要求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是我省新高考改革后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安排,2018级、2019级学生从高二年级第一学期开始参加合格性考试。高二年级第一学期不可报考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且高二年级最多报考8个科目,其余科目在高三年级报考。首次报考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科目的时间为高三年级第一学期。

  考试科目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包括2003版《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试验)》设定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14个科目。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须参加合格性考试,且在修完必修学分对应的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后方可报考。高中阶段在校生由就读学校统一组织报考。

  考试时间

  按照规定,我省全省统一笔试科目考试每年组织两次,分别安排在5月7日至9日和12月7日至9日,每次考试覆盖所有科目。

  考试形式

  按照规定,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采用全省统一组织笔试考试方式;信息技术科目采用全省统一组织计算机考试方式;通用技术、音乐、美术科目分为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两部分,其中理论知识采用计算机考试方式,实践技能由各市组织实施;体育与健康科目由各市组织实施。

  成绩呈现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等10个科目成绩以“A、B、C、D、E”五个等级呈现。原则上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 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合计25%。E等级为不合格。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4个科目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

  补充说明

  2017级及以前年级考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仍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及相关文件执行。于2019年下半年、2020年上半年为相关考生提供最后两次考试机会。

  在2020年上半年考试后不再组织原学业水平考试,2017级及以前年级考生原取得的成绩有效。考生如仍有不合格科目,可依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以社会考生身份参加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其取得的合格性考试“A、B、C、D、E”五个等级成绩将最终转换成原学业水平考试“A、B、C、D”四个等级,“D”为不合格。

  2017级及以前年级考生留级或休复学至2018级、2019级,原取得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能转换为合格性考试成绩,均需参加所有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安迪)

编辑: 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