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3 7:59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河北日报

70名被告人获刑!我省法院集中宣判一批涉黑涉恶案件

原标题:我省法院集中宣判一批涉黑涉恶案件 70名被告人获刑

  河北日报讯 (记者 张淑会)11月22日,我省法院系统依法对7起涉黑涉恶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70名被告人获刑。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宣判了昝某正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08年开始,被告人昝某正陆续纠集被告人张某冬、李某委等十余人,先后实施了开设赌场、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2015年,昝某正与王某某合谋,帮助王某某索要高利贷,并约定按比例分配索要回来的欠款,后昝某正亲自参与、组织实施了对被害人龚某的非法拘禁行为,自此以昝某正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初步形成。该组织人数众多,层级分明,结构稳定,分工明确,昝某正是组织者、领导者,组织大肆实施了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斗殴、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开设赌场、强迫交易、保险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且犯罪手段多样。高碑店市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相关规定,认定被告人昝某正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强迫交易罪、保险诈骗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3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至十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黄骅市人民法院宣判了闫某等人恶势力犯罪案。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以来,被告人闫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实施非法发放高利贷、办理手机分期套现、组织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与被告人邓某恒、王某朋等十余人纠集在一起,组织、指使上述人员通过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方式暴力讨债,期间又实施了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犯罪行为,逐步形成了以闫某为首,被告人邓某恒、王某朋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依照法律相关规定,黄骅市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闫某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组织卖淫罪、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其他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一年两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宣判了张某月等人恶势力犯罪案。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月、杨某聪、王某倩等人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手段,在秦皇岛市海港区多个公众场所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依照法律相关规定,法院认定被告人张某月犯抢劫罪、敲诈勒索罪、组织卖淫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万七千元。其他6名被告人分别以抢劫罪、敲诈勒索罪、组织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至二年不等。

  其他4起典型案件分别是:涉县人民法院宣判的张某红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被告人张某红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涞水县人民法院宣判的程某河等人恶势力犯罪一案,12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拘役不等,并处相应罚金;东光县人民法院宣判的魏某明等人恶势力犯罪一案,4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至二年八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霸州市人民法院宣判的王某梁等人恶势力犯罪一案,3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二年四个月不等。

编辑: 王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