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0 14:36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北京日报微信公众号

新兵拒服兵役被惩戒!户籍永久标注,取消优待并罚款

  近日,四川雅安市宝兴县政府征兵办公室发布《关于对陈鹏拒服兵役实施处罚的通报》。

  通报称,陈鹏于2019年9月入伍后,以各种不适应部队生活为由拒绝服兵役,经多方做思想转化工作后仍拒服兵役,所在部队按规定对其作除名处理。

  基于以上情况,宝兴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将同公安、民政、教育、人社和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对陈鹏实施联合惩戒,包括个人户籍“服役栏”备注“拒服兵役”永久字样;不得被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办理出国(境)手续、升(复)学手续;取消优待,并罚款2.699万元等。

  通报全文——

  关于对陈鹏拒服兵役实施处罚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省市驻县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拒服兵役新兵陈鹏实施处罚,现将有关问题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陈鹏,男,身份证号51312820010909xxxx,宝兴县穆坪镇穆坪社区人,大专学历。2019年9月,经县征兵办公室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批准入伍至空军河北某基地服役。

  陈鹏入伍后,以各种不适应部队生活为由拒绝服兵役,经县征兵办公室、所在部队领导及家属多次做其思想转化工作,仍拒服兵役。其所在部队按规定对陈鹏作除名处理。

  二、处理意见

  鉴于陈鹏拒服兵役的行为,影响恶劣,严重干扰了我县正常征兵秩序,为教育警示适龄应征青年,切实维护兵役制度的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解决入伍新兵拒服兵役问题暂行办法>的通知》,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由县征兵办公室会同公安、民政、教育、人社和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实施联合惩戒,给予陈鹏如下处罚:

  (一)个人户籍“服役栏”备注“拒服兵役”永久字样;

  (二)不得被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自2019年12月31日起,两年内不得办理出国(境)手续、升(复)学手续;

  (四)取消其家庭和个人义务兵优待,并处以个人及其家庭宝兴县2019年度义务兵优待金两倍罚款(2.699万元);

  (五)将陈鹏作为违反兵役法规的反面典型,通过县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宝兴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0年10月15日

  北京日报(ID:Beijing_Daily)注意到,此类事情在江西上饶、云南文山等地也出现过。

  9月14日,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对徐文魁拒服兵役的处理通报》。

  通报称,适龄青年徐文魁自愿报名应征入伍后,在役前训练期间思想反复波动,入伍意愿下降,经常以各种理由拒不参加训练和集体活动,经干部骨干多次教育引导,未有任何改变。信州区对其作出纳入履行国防义务失信名单、个人户籍“服役栏”备注“拒服兵役”永久字样、罚款通报等处罚措施。  

  9月24日,文山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对自愿应征青年黄振南拒服兵役处理情况进行通报。

  通报称,役前训练期间,黄振南怕吃苦,思想反复波动,入伍意愿下降,在明确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对拒服兵役处罚措施的情况下4天内3次写申请书退出,经干部骨干多次教育引导,未有任何改变。文山市对其作出在个人户籍“服役栏”备注“拒服兵役”永久字样、纳入履行国防义务失信名单、罚款通报等处罚措施。

对于拒服兵役

我国兵役法及相关文件

均有明确的惩戒规定

↓↓↓

服兵役是责任更是义务

逃避一时,

后悔一世!

编辑: 刘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