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妇幼保健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省卫生健康委印发《河北省应急助产机构名单公告》,全省确定183家医疗机构作为应急助产机构,用于应急承接普通孕产妇产检和住院分娩工作,保障妇女儿童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机构名单具体内容如下:
河北省应急助产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