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25 12:05:55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河北新闻网

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河北从四个方面开展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工作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 张淑会)日前,省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河北省开展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工作要求,重点从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等四个方面开展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工作,以建立健全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体系和制度机制,推动全省医疗服务质量水平迈上更高的台阶。

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主体责任,2021年11月前医疗机构至少要完成一次依法执业全面自查

按照《河北省卫生健康委、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辖区医疗机构全面掌握依法执业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督促医疗机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依法执业组织管理体系,定期开展依法执业自查。2021年11月前,医疗机构至少要完成一次依法执业全面自查。有条件的地区可参照北京等地经验,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开展自查。

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培训,提升依法执业意识。督促检查医疗机构在医疗机构院内醒目位置和机构网站首页长期公示《河北省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依法执业自查发现的问题,医疗机构要立即整改,持续整改。要教育引导全体医护人员增强法律意识,坚持依法执业,切实负起依法执业的主体责任。

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探索实施行业内医疗服务信用评价,将信用评价结果及时进行公示

根据方案,我省将以美容医疗机构、非公立医疗机构等为重点,选取当地医学会、医院协会、医师协会、整形美容协会或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等适当的行业组织推动行业自律。

指导行业组织充分发挥专业力量,担当行业引领使命,通过组织制定、完善或落实相关行业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规范执业行为,维护行业信誉。

指导行业协(学)会探索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研究制定行业信用评价指标,利用信息化手段实施行业内医疗服务信用评价,将信用评价结果及时进行公示,营造行业内争先创优的氛围,扬优抑劣。同时,各行业协(学)会要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行政管理和监督执法等技术支撑工作。

创新政府监管手段,探索建立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实现医疗卫生服务监管信息互联互通

建立完善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医疗、医药、医保监管联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市场监管、药监、医保等部门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内相关单位、组织要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监管结果的协同运用。

加强智能化监管。借鉴北京、浙江、湖北、四川等地医疗监管经验,充分发挥信息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的作用,打造智能医疗服务监管系统。借鉴先进省份“云平台”管理“智慧卫监”工作经验,进一步推进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信息化监管。探索建立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实现医疗卫生服务监管信息互联互通,提升系统监管水平。

加强信用监管。结合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行业信用评价、既往监督检查、投诉举报、不良记分等情况,建立医疗机构信用记录,公布严重失信者名单,根据信用结果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加强社会监督,依托政府服务便民热线等,建设医疗服务投诉举报平台,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落实普法责任,推进普法教育,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提高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社会公众法律意识。

依托政府服务便民热线等,加强医疗服务投诉举报平台建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医疗服务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公众提供违法违规案件线索。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广泛征求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制专家和社会监督员的意见建议,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的监管法规政策,推动监管工作向法制化、制度化迈进。

方案还提出,要落实院务公开、政务公开有关要求,保障公众知情权。探索建立医疗服务社会监督员制度,支持社会各界参与医疗服务监督。运用第三方满意度调查等方式,主动发现医疗服务中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予以纠正。

省卫生健康委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与公安、市场监管、药监、医保等相关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加强沟通协作。要结合辖区内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结果、信用评价结果、校验管理、既往监督检查、投诉举报、不良记分等情况,建立医疗机构不良信息记录并定期公布。

编辑: 刘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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