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5 11:22:42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

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家工作人员新就职时都要进行宪法宣誓


4月25日上午,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新时代立法工作的成就与进展。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许安标介绍,为了加强宪法实施,树立宪法权威,维护宪法尊严,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还推出了若干项重大举措:

第一,设立国家宪法日。将现行宪法通过公布施行的日期,也就是12月4日,确定为国家宪法日。在这一天,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宪法的宣传普及活动。比如,新闻媒体开展集中宣传报道,大中小学校开展宪法诵读,组织开展有关宪法的座谈会、研讨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非常重视,多次作过重要批示。

第二,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由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都要进行宪法宣誓。有的同志职务变动比较频繁,可能一年要进行多次宪法宣誓。2018年3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全票当选为国家主席和中央军委主席,随后现场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这是宪法宣誓制度实行以来首次在全国人大会议上举行宪法宣誓活动,也是共和国历史上国家主席首次进行宪法宣誓。

第三,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完善法律草案审议前、审议中的合宪性审查机制,明确有关方面拟出台的法规规章、司法解释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重大举措,凡涉及宪法有关规定如何理解、实施和适用问题的,都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合宪性审查请求。为了加强宪法的实施,推进合宪性审查,也加强了相应的组织力量,将过去的法律委员会改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并且赋予推动宪法实施、开展宪法解释、推进合宪性审查、加强宪法监督、配合开展宪法宣传等工作职责。我们法制工作委员会也设立了宪法室,专门开展有关宪法问题的研究。

通过这一系列的制度、措施,有些工作是常态化、经常化的,让我们增强宪法观念、普及宪法意识、加强宪法实施,让宪法深深地扎根在中华大地。

编辑: 王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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