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28 20:58:00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冀云

全国首部!河北出台省级法规优化行政审批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9月28日消息(记者 彭文君)9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河北省优化行政审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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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现场。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 彭文君 摄

近年来,我省“一网、一门、一次”等制度性改革持续推进,行政审批效能明显提升,很有必要通过立法把改革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进一步增强行政审批的系统性、规范性,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这是全国首部优化行政审批,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省级综合性法规,是我省开展创制性立法的重要成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马桂旺介绍。《条例》共六章58条,围绕审批标准化、审批规范化、审批便利化、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规范。

审批标准化是促进行政审批工作的基础和保障。《条例》明确,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严禁在法定行政许可之外变相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应当按照程序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开,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动态调整;应当按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组织编制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按照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实施规范、办事指南应当向社会公开,并进行动态调整。

行政审批工作有着严格的实施程序和规范要求,《条例》进一步强化审批工作的规范化。在申请受理方面,明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在办理时限方面,明确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同时应当在法定的办理时限内进一步压减时间;在中介服务方面,明确规定应当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以清单形式明确作为行政审批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并向社会公开,除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外,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

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条例》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推进网上办理,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明确本省对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行告知承诺制,并对告知承诺制的监督管理进行细化;推进 “一件事集成办”,整合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同时对准入准营便利化、注销便利化进行规范;推行行政审批“一网通办”和全流程网上办理,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行政审批业务。

“《条例》的颁布,将持续激发我省市场活力和发展动能,充分降低办事制度性交易成本,为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质量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和制度保障,打造全国一流的政务环境和营商环境。”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省行政审批管理局局长耿兰华表示,下一步,省政务服务办将围绕贯彻落实好《条例》,聚焦推动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法治化,建立健全智能高效、公开透明、服务便捷的审批服务体系。

编辑: 孟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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