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1 18:28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深圳交警

“右转让左转” “左侧让右侧”……这些让行规则,你分得清吗?

“右转让左转” “左侧让右侧”……这些让行规则,你分得清吗?

  不知道看标题时,大家懵了没有?又“让右”又“让左”,这车究竟怎样开啊?”其实这两个规矩都是“无交警”且“无标识”时要恪守的!许多朋友都曾因它们“栽了跟头”。

  “右转让左转”和“让右准则”是怎么回事?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第(三)项“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观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看完法规,大家还有些迷惑吧?左转、让右、直行、转弯的,没点空间想象力还真想不出来,有标识和标线的就不说了,遵守就是了。现在让我们从第2条说起!

  1、“右转让左转”

  所谓的右转和左转是相对于对向行驶的车辆来说的。一辆车向右转,另一辆车向左转,然后驶入同一个路口。在这种情况下,右转的车要让左转的车先行。为什么要这样规定呢?原因如下:

  由于左转的车辆行驶轨迹长,如果右转的车不让左转车辆先行,那么左转车辆就要较长时间停在路口中间,会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所以,从大局考虑,右转车应该让左转车先行。

  交规明确规定,如果因为右转车没有让行而和左转车碰撞发生的交通事故,由右转车承担全部责任。

  2、“让右原则”

  让右原则有一个前提,就是在没有红绿灯的路口,两辆车交叉方向直行,这种情况下就要执行让右原则。

  所谓的让右原则就是当两辆车同时驶向路口,左侧的车要让右侧的车先行。因为国内的驾驶位置在左侧,在司机的视野中,左侧“A柱”靠车主近,遮挡视野范围大,右侧“A柱”离车主远,遮挡视野范围小。所以,左侧的车更容易提早发现右侧的车,右侧车处于视野劣势,所以理当被让行。

  同样,如果因此两车发生事故,左侧的车要承担全部责任。

  3、“转弯让直行”

  所谓转弯让直行,就是说道路行驶的过程中,原则上向左(右)转弯的车辆要为直行的车辆避让。因为直行车速度较快,车流较大,转弯车速度慢车流相对较小,转弯让直行能够减少路途拥堵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如果因此发生交通事故,转弯的一方要承担全部责任,图中A车负全责。

  关于让行,蜀黍还有几个地方特别想强调一下

  借道车PK无障碍车

  开车在路上,经常能碰上修路的情况。若是双向车道这就势必要跟对面来车"争夺地盘"。不过,有障碍的一方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

  但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有障碍车辆已经行驶到一半接近障碍物,无障碍那一方应降低速度或停车,最好待其通过后再进入。

  “会车先行”与“会车让行”

  在路面狭窄的道路上行驶时,会车时应该根据指示牌进行让行或先行。

  注意避让儿童

  前方有学校警示牌,驾驶人应该减速通过,若遇前方有儿童过马路,则应停车避让。

  让主路车辆先行

  进入主路的时候要减速,若此时主路有来车,应该避让,待其通过后再进入主路。

  以上关于两车谁先让谁的问题,也就是车辆所拥有的道路优先权。只有明确了路权才能最大限度降低路口事故的发生!而且交警也是通过车辆路权来判定事故的责任,所以大家千万要记住了哦~

编辑: 申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