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电梯服务企业助力城镇
老旧小区改造的通知
冀保协〔2022〕0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0〕174号)等文件精神,为构建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改造资金的工作机制,形成共同参与改造、共同治理社区、共同享受成果的老旧小区改造良性循环,经研究决定征集电梯服务企业,助力我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河北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涉及的设计单位、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电梯设备企业均可自愿报名。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诚信守法,热心参与我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业务并提供优质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企业;或提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
2.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无重大失信违法行为记录。
3.有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的设计、建设、运营等经验,或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新理念、新模式。
(二)资质、资格条件(至少满足1项)
1.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
2.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丙级及以上)。
3.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且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
三、申报方式
报名企业需填写申报表,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复印件。
电子版报名材料发送至协会邮箱:hbzhufang@163.com
纸质版报名材料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华路296号盛安大厦503室,省住房保障协会(收)
联系电话:0311-85511024
附件:加装电梯服务企业申报表
河北省住房保障协会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