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沿线的60多个国家大多是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这些国家的要素禀赋各异,发展水平不一,但基本都处在实现工业化、城镇化过程当中,有着加强基础设施的强烈愿望和需求,这些为我国企业“走出去”,发挥资金、技术、产业和市场优势提供了绝佳机会。我国可以通过“一带一路”战略与沿线国加的发展规划对接,共建产业园区,在当地投资设厂,以延伸产业链。同时还可结合各国发展需要,推动实施一批具有重要影响与很强带动力的合作项目。令人可喜的是,迄今已有70多个国家和组织表达了支持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愿望,3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与我国签署了共建“一带一路”的政府间合作协议,与20多国签署了开展机制化产能合作的协议,中老、中泰等泛亚铁路网建设开始启动,匈塞铁路、雅万高铁已陆续开工,中法英三方共建欣克利角核电项目最终投资协议也已于最近签署。
其三、提高我国对外开放层次和水平。“一带一路”建设体现“开放发展”理念,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旨在通过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与沿线国家共同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在“一带一路”战略引领下的对外开放新阶段,我们不仅要为自己求得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还要主动为沿线国家创造出经济发展的机遇,让沿线国家搭上中国经济发展的“快车”,分享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红利。实现互利共赢,正是我国的“一带一路”战略与美国曾推出的“新丝绸之路战略”以及日本的“丝绸之路外交”计划的最重要差别。为了推动“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我国倡导成立了“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丝路基金”,这表明我国正在向沿线国家提供国际公共产品。
此外,通过共商共建“一带一路”,可以为我国实施自贸区战略创造条件,在当今区域集团化浪潮迅猛发展的情况下,我国亟需构建“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自贸区网络”,通过与沿线国家组建自贸区,可以为相互贸易与投资的扩展提供制度性保障,并有利于我国参与全球经贸规则的制定,提高发展中国家的话语权。
(作者系武汉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武汉大学)高级研究员、“一带一路”研究团队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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