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3 13:32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唐山劳动日报

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 坚决维护统计工作权威 确保统计数据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的检验

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 坚决维护统计工作权威

确保统计数据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的检验

□ 国家统计局唐山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 雷青

  12月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37年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统计法》,标志着统计工作从此步入了法治轨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统计改革发展和统计法治工作。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统计工作作出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一系列统计改革决策部署,中央先后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等7个统计方面重要文件,有力地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再上新台阶。面对新时代的新要求,各级党政干部、统计工作者和广大的社会公众都要不断增强统计法治意识,自觉用统计法作为自己的行为规范,牢牢守住依法统计底线,推动统计法治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深刻认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重大意义

  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深入贯彻新时代治国理政思想的重要体现。统计是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是政府宏观调控与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依据。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部署,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根本体现。

  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全面落实新常态依法治国战略的必然要求。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严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切实把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作为统计调查工作的生命线,是统计调查事业发展的核心任务,有利于维护法治,有利于维护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努力推动新形势统计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扎实做好统计法治工作要适应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要求,依法健全统计指标体系,依法完善统计调查项目及其调查制度,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依法变革统计生产方式,依法提供统计保障,依法规范管理统计行为,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断推动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新提升。

  二、准确把握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本质内涵

  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法律的权威也在于执行。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核心就是要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各级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必须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坚决维护统计工作权威。

  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重点是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和红线意识。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清统计法律法规是统计工作必须坚守的制度底线、不能逾越的纪律红线和不能触碰的高压线。自觉培养法律“防火墙”意识,养成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良好习惯。积极发挥法律“助推器”作用,助推各级统计系统党员干部增强法治素养,依法依规管理统计工作,推动统计工作有序健康发展,推进统计事业行稳致远。

  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关键就是要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就是要将法治精神贯彻到统计调查活动中,规范统计工作有关的各方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中的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承担工作职责谁负责工作质量的原则,建立健全全过程质量管理和全员责任体系,有效保障统计调查数据真实性、准确性。

  三、积极探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路径方法

  提高政治站位,在尊法上下功夫。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确保统计调查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发展。要严格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完善统计体制”和十九届五中全会“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发挥“头雁效应”,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创造有利条件。

  拓宽宣传途径,在学法上下功夫。认真贯彻“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积极推行普法前置宣传模式,广泛宣传统计法律知识;广泛开展送法进企业和送法进住户活动,紧密围绕各项普查和大型调查、常规调查,深入持久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良好社会氛围。

  加强能力建设,在用法上下功夫。切实履行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的职责,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组织实施好“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推动形成统计工作中“不敢、不能、不想”数据造假的唯真求实思想和行动自觉,确保统计数据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的检验。

编辑: 侯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