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人卢梭曾言,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也就是说,船的力量在帆上,人的力量在心上,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把宪法交给人民,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宪法与自己利益的“亲密度”,使宪法真正得到人民群众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就能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今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本周也是第二个“宪法宣传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新时代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如果说“中国之治”本质上是“制度之治”,其核心则是“宪法之治”。设立“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就是要讲好宪法故事、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让宪法信仰植根人心,让宪法精神薪火相传。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也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弘扬宪法精神,必须抓好宣传教育。宪法只有走入现实,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要借助广播、电视、报刊及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创新宣传教育方法手段和载体,在全党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讲好宪法故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宪法意识。要通过人们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推动宣传教育活起来、落下去,成为凝聚法治共识、强化法治信仰的“运载火箭”,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法治根基。
弘扬宪法精神,必须坚持德法共治。宪法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这种定势和定律,决定了符合人民群众道德意愿、符合社会公序良俗的宪法,就会为人们所信仰、所遵守。虽然宪法和道德有着各自独有的特点和优势,在国家治理中有着不同的地位和功能,但宪法本身也内含着道德判断、体现着道德取向,只有紧密结合、协同发力,实现德法共治,才能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要充分发挥好道德与法律的自律与他律、内规与外治互济的作用,推动宪法精神落地生根,使文本上的宪法真正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让宪法之光普照我们的追梦之路,保障我们对美好的生活的向往。
弘扬宪法精神,必须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事实证明,学习宪法、尊崇宪法,首先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法治、反对人治。只要各级领导干部增强宪法意识,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带头推动宪法实施,就能放大宪法之光,带动全社会尊崇宪法、信仰宪法,就能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变成现实和事实,使宪法之基更加巩固,宪法之威更加树牢,宪法之效更加彰显,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坚强有力的宪法保障。(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