藁城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全域消毒工作方案
为有效应对当前疫情严峻形势,做好以增村镇为主的藁城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全域消毒工作,严格落实防控措施,消灭传染源,确保防控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消毒对象
藁城区增村镇全部村落、全区医疗机构、集中隔离点、患者居所、社区、重要场所(宾馆、超市等)、重点单位(养老院、福利院、学校等)、集贸市场、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转运车辆及其他重点区域等。
二、职责范围
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消毒处置工作遵循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的原则,按照分级属地管理方式,统筹推进。具体职责:藁城区建成区公共区域的消毒处置工作由城管大队负责;各镇政府负责本辖域公共区域的消毒处置工作;卫生健康局负责重点区域增村镇和隔离点的消毒处置工作;企事业单位、商场、学校、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由各权属单位负责;省、市疾控中心负责技术指导,市、区疾控中心负责开展消毒宣教,培训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社区志愿者、物业管理人员等,指导其实施公共区域消毒,省、市疾控中心负责消毒工作效果评估。
三、组织实施
各乡镇、各部门按照藁城区新型冠状病毒全域消毒技术方案组织落实。具体工作如下:
(一)患者居所消毒。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无症状感染者的病家终末消毒工作由区政府委托第三方消毒服务机构实施。
(二)增村镇环境消毒。由区政府委托第三方消毒服务机构实施。
(三)密切接触者家庭消毒。由村委会组织经过消毒培训的人员指导其进行消毒。
(四)医疗机构消毒。医疗机构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开展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
(五)集中隔离点消毒。由区政府委托第三方消毒服务机构开展消毒工作。
(六)集贸市场、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等重点场所消毒。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
(七)社区、单位消毒。各乡镇、各部门组织社区、单位和场所开展环境卫生治理,对电梯间、楼道、活动室等重点区城进行消毒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消毒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战时责任意识,建立工作协调小组,组建专业消毒队伍,按要求及时、有效做好有关场所的消毒处置工作,确保防控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效果到位。
(二)加大投入,强化保障。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大防控经费投入,及时准确掌握防护用品、消毒用品等疫情防控物资供给情况,做好消毒相关物资供应及储备,及时补充消毒药品、个人防护用品等物资。
(三)开展培训,做好质控。省、市疾控机构要做好消毒处置工作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确保消毒工作科学、规范、有效开展。省、市监督机构对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消毒工作做好相关质量监督。
(四)及时跟进,报送信息。各乡镇、各部门要在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扎实有效开展消毒工作,确保全面消毒、不留空白。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了解掌握消毒工作进展情况及最新动态,指定专人收集报送信息,每日12时前将前日消毒工作动态及全区相关重点场所消毒处置情况报市抗疫指挥部疫情处置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