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和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企业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河北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印发《关于开展食品添加剂生产及使用专项整治的通知》,决定自即日起至11月底,对全省所有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和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通知》指出
此次专项整治主要以2018年以来国抽、省抽中食品添加剂项目不合格、特别是多次不合格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企业和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为重点企业;
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较多或存在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风险的淀粉制品、肉制品、糕点、蔬菜制品、粮食加工品、豆制品、调味品、水果制品、食用油、饮料、炒货、葡萄酒、白酒、复配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品种;
重点检查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许可条件、复配食品添加剂配方、原料控制、生产过程控制、标签标识、产品检验、委托生产,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配方、原料控制、生产过程控制、标签标识和产品检验等内容。
《通知》要求
一要全面开展自查。组织辖区内所有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自查,在此基础上督促相关企业全面自查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建立食品添加剂问题和风险清单,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做好相关记录,形成食品添加剂专项自查报告。
二是加大检查力度。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和风险隐患并督促整改到位,并认真核查企业自查情况。综合运用警示约谈、宣传教育、日常监督检查等多种方式,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依法依规依标准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将食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纳入日常监督检查重要内容,推动食品追溯平台常态化持续使用。
三是加大抽检力度。要结合年度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和本地监管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品种的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必要时可以对原辅料进行抽样检验。对抽检不合格的,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置,控制风险,整改到位。
四是严处违法行为。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及上下游环节或其他区域的,要及时通报案件线索,联查联动;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违法企业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人员,要依法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追究法律责任,实施禁业限制。
五是推进信用监管。要全面收集整理相关企业的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不断完善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大力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加大对违法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引导公众加强对相关企业的社会监督。
《通知》强调
食品添加剂问题高度敏感,社会高度关注。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及时性,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加强统筹协调,加强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压实各级监管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同时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和宣传,稳定消费信心,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形成社会共治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