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废止“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等11枚印章的公告》。
公告提出,为规范审批行为,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本着“一枚印章管审批”原则,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即日起废止“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等11枚印章,统一使用“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含电子印章)。法律法规等有明确要求使用印章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