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3 21:15:00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

央行营管部出重拳,再开拒收现金罚单

央行营业管理部以“零容忍”姿态严历打击拒收现金违法行为。7月23日下午,央行营业管理部官网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北京城市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和泓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西山枫林分公司、北京物美大卖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惠新西街店分别处以50万元、5万元、19万元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处以1万元至5万元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人民币现金。

执法人员建议,公众如发现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应妥善保留相应证据或线索,通过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热线12363进行投诉举报,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在北京地区,相关执法工作做到了“接诉即办”,公众可尽量提供视频等现场证据。

编辑: 王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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