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25 20:17:00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

反电诈法下月施行,莫“帮信”而成犯罪“工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为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这部“小切口”的专门立法对电信网络诈骗进行了规制,其中有着“电信网络诈骗第一罪”之称的就是“帮信罪”。11月25日记者从北京一中院获悉,帮信罪中具有高学历、信息网络技术能力等收入较高者背景的涉罪人数持续增加,法官提示大家切莫“帮信”而成为犯罪“工具人”。

兼职赚快钱?实为犯罪“工具人”

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一种新型网络犯罪罪名。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简单来说,“帮信”行为就是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为其提供帮助。这不仅为信息网络犯罪行为提供帮助,还往往收取、藏匿赃款,增大警方追查难度。公安部开展“断卡行动”以来,帮信罪发案数量持续高位运行,成为仅次于危险驾驶罪和盗窃罪的第三位高发的刑事犯罪类型。

李某通过微信群认识了一个微信名为“金国”的人,对方称可为其办理不上征信的网贷,还介绍一个兼职,李某只需办理银行卡、手机卡、U盾,交给对方使用两三个月就会得到数万元好处费。李某明知对方可能将银行卡用于洗钱等,为获取不法利益,仍将其实名办理的6张银行卡及手机卡等提供给他人。李某银行卡最终被他人用于实施电信诈骗犯罪活动,卡内流水金额合计100余万元。北京一中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出租、出售“两卡”是最常见的帮信罪行为。电信诈骗分子收到赃款时,为确保安全,先进行“跑分”洗钱,将赃款层层转账分流,实现将赃款洗白、占有的目的。洗钱过程中,需借助大量他人银行卡,不少人受犯罪分子蛊惑,出租、出借、出售“两卡”,沦为上游犯罪的“工具人”。

“技术中立”?实为犯罪的助攻

被告人周某等37人均为一网络科技公司员工,大多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工程软件的技术背景。他们明知公司多名客户利用信息网络搭建赌博网站、淫秽网站,仍参与公司运营、为公司客户提供技术支持等,近十年来该公司共收取赌博网站服务费七千余万元,收取淫秽网站服务费六千余万元。北京一中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被告人周某等37人有期徒刑2年9个月至1年9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据悉,帮信罪中具有高学历、信息网络技术能力等收入较高者背景的涉罪人数持续增加。犯罪行为主要表现为开发软件、提供技术支持。这类行为人以“技术中立”为挡箭牌,实则利用帮信行为提高上游犯罪的犯罪效率、降低犯罪成本,沦为犯罪的“技术助攻”。

“帮信罪”行为人往往因贪图蝇头小利、抱有侥幸心理沦为犯罪帮凶。法官提示大家,日常生活中要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手机卡,妥善使用个人支付账号,拒绝任何形式的出租、出借、出售。遵守金融机构的规定,对非正常渠道的App、非法网站多加谨慎。

杜绝侥幸心理。要增强法律意识,不知情、不懂法并非免罪理由。尤其是在校学生,勿因受到不法分子蛊惑,为了蝇头小利出售、出租“两卡”。勿轻信“挣快钱”“小本高利”的兼职,对于帮助联系他人办卡、代办单位结算账户、帮助他人转移资金获取提成等兼职要仔细甄别。一旦发现异常,要及时停止兼职行为,并向警方报案。

林靖 魏晓田

编辑: 杜雨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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