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通过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省级评价名单的公示
根据《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方案》(冀水农〔2023〕3号)要求,我厅对各市上报的工程,通过材料审核、现场复核、专家打分等方式开展了省级评价工作,形成了《2023年通过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省级评价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我厅联系并提交书面证明材料。
联系人:贾坤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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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水利厅
2023年11月29日
2023年通过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省级评价名单(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