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海事局 东疆海事局
关于实施津冀自贸区海事政务业务
跨域互通办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促进津冀自贸试验区协同创新,为津冀区域经济高质量持续发展注入新动能,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异地事项跨域办的要求,曹妃甸海事局、东疆海事局结合河北自贸区曹妃甸片区与天津自贸区东疆片区工作实际,联合梳理了一批与优化两地营商环境有关的高频事项,决定自2024年4月1日起,实施津冀自贸区海事政务业务跨域互通办理,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和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天津港东疆片区注册企业国内沿海航行船舶的登记、无线电以及最低安全配员等相关业务。
二、通办事项
(一)船舶识别号核准(线下);
(二)船舶名称预留(线下);
(三)船舶制式无线电识别码核发(线下);
(四)船舶制式无线电台执照核发(线下);
(五)船舶所有权登记;
(六)船舶国籍证书核发;
(七)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核发。
三、办理模式
申请人可在曹妃甸海事局、东疆海事局设置的任一“津冀自贸区跨域互通办理窗口”提交通办事项申请材料同时选择证书领取方式以及领取地点,异地窗口收件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身份核验。完成核查后将材料传递至业务属地海事管理机构完成办理,业务属地海事管理机构在法定时限内做出审批决定,按照申请人申请时的选择送达办理结果。
四、咨询方式
津冀自贸区海事政务业务跨域互通办理相关事宜,可拨打曹妃甸海事局、东疆海事局政务服务电话咨询。
曹妃甸海事局咨询电话:0315-5212328
东疆海事局咨询电话:022-25603132
同时,曹妃甸海事局、东疆海事局政务大厅分别设置“津冀自贸区跨域互通办理窗口”,提供咨询和导办服务。
曹妃甸海事局窗口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三加联检大楼裙楼四楼
东疆海事局窗口地址: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亚洲路联检服务中心二期一楼政务服务大厅
曹妃甸海事局 东疆海事局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