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09 19:35:14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迁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首批高校毕业生叠加奖补开始兑现啦

根据《迁西县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优惠政策》(迁才〔2023〕2号)精神,在全面落实凤凰英才政策发放青年人才奖补的基础上,为做好我县高校毕业生叠加补贴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章 管理职责

第一条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编制年度预算、组织申报、资格审核、落实奖补资金、监督管理。

第二条

县财政局负责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

第二章 补助对象

2023年4月19日后,在我县各类民营企业初次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保的毕业两年内(以首次社保缴费时间前两个年度为准)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大专生(包含职业院校毕业生)。

第三章 补贴标准

第一条

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补助标准

生活补贴:

在企业工作满1年(以社保缴费时间为准)后,给予每人一次性生活补贴3000元。

第二条

全日制大专生(包含职业院校毕业生)补助标准

1.生活补贴:

在企业工作满1年(以社保缴费时间为准)后,给予每人一次性生活补贴3000元。

2.租房补贴:

在企业工作满1年(以社保缴费时间为准)后,给予每人一次性租房补贴3000元。

第四章 申报和审核程序

第一条

个人申报。入职满一年(以社保缴费时间为准)后,本人向所在企业提交如下材料:

1.《迁西县高校毕业生叠加补贴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

3.本人的银行卡开户信息;银行卡工资流水记录。

第二条

企业初审。各企业对上述材料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连同以下材料报送我局:

1.申报人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2.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有下列情形的取消申领资格,所在企业不得报送材料:

①提供虚假材料的;

②违反道德规范,存在道德瑕疵,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③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所在企业处分的;

④有其他不适合申报情形的。

第三条

复审。按照常年受理、集中审核的工作流程,每年4月、10月,我局对申报材料集中进行研究审定,结合财政部门将奖补资金拨付至个人账户。

第五章 其他事项

第一条

本通知由迁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二条

各企业要积极主动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确保人人知晓、应领尽领。

第三条

联系部门:迁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与人才管理科。联系电话:5685155。

编辑: 申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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