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迁西县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优惠政策》(迁才〔2023〕2号)精神,在全面落实凤凰英才政策发放青年人才奖补的基础上,为做好我县高校毕业生叠加补贴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章 管理职责
第一条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编制年度预算、组织申报、资格审核、落实奖补资金、监督管理。
第二条
县财政局负责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
第二章 补助对象
2023年4月19日后,在我县各类民营企业初次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保的毕业两年内(以首次社保缴费时间前两个年度为准)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大专生(包含职业院校毕业生)。
第三章 补贴标准
第一条
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补助标准
生活补贴:
在企业工作满1年(以社保缴费时间为准)后,给予每人一次性生活补贴3000元。
第二条
全日制大专生(包含职业院校毕业生)补助标准
1.生活补贴:
在企业工作满1年(以社保缴费时间为准)后,给予每人一次性生活补贴3000元。
2.租房补贴:
在企业工作满1年(以社保缴费时间为准)后,给予每人一次性租房补贴3000元。
第四章 申报和审核程序
第一条
个人申报。入职满一年(以社保缴费时间为准)后,本人向所在企业提交如下材料:
1.《迁西县高校毕业生叠加补贴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
3.本人的银行卡开户信息;银行卡工资流水记录。
第二条
企业初审。各企业对上述材料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连同以下材料报送我局:
1.申报人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2.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有下列情形的取消申领资格,所在企业不得报送材料:
①提供虚假材料的;
②违反道德规范,存在道德瑕疵,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③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所在企业处分的;
④有其他不适合申报情形的。
第三条
复审。按照常年受理、集中审核的工作流程,每年4月、10月,我局对申报材料集中进行研究审定,结合财政部门将奖补资金拨付至个人账户。
第五章 其他事项
第一条
本通知由迁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二条
各企业要积极主动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确保人人知晓、应领尽领。
第三条
联系部门:迁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与人才管理科。联系电话:5685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