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20 15:48:15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河南日报微信综合

河南多地纪委监委通报!

郑州

新郑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原书记员杨哲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新郑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新郑市龙湖镇崔垌社区居委会原主任王黑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新郑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新乡

原阳县第三高级中学校长薛玉恒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新乡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安阳

滑县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刘智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滑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周口

商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主任科员王玉森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商水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济源

济源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原副厂长王丽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济源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商丘

夏邑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王凤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夏邑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驻马店

驻马店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三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严肃查处损害营商环境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全力护航高质量发展。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发挥震慑作用,现将三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上蔡县西洪乡市场监管所原所长樊现丽借用商户钱款等问题。2017年11月至2024年3月,樊现丽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向辖区内31家商户借款共计56.25万元,未按约偿还借款,引发多名群众诉至法院;私自截留商户爱心募捐资金0.24万元用于个人开支;在4家烟酒店赊欠价值0.652万元的烟酒,长期未偿还。樊现丽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24年5月,受到政务撤职处分。

二、新蔡县城市管理局原应急中队负责人李超磊收受商贩管理费等问题。2023年9月,刘某等10余家商贩占道经营夜市,县城市管理局原应急中队发现后予以制止。刘某与时任中队负责人李超磊协商,由刘某每月向每家商贩收取300元管理费交给李超磊后,李超磊允许上述商贩占道经营。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李超磊收受刘某6次所送管理费1.42万元,分给刘某0.41万元,自己占有1.01万元。李超磊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9月,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三、泌阳县建筑公司经理李厚强、副经理晁建国违法串标问题。2019年9月,泌阳县建筑公司经理李厚强、副经理晁建国为承建泌阳县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厂区管涵改道工程,李厚强安排项目委托代理人以泌阳县建筑公司的名义参与投标,另找三个公司配合投标。泌阳县建筑公司中标后,李厚强把项目交给晁建国实施。项目实施完毕后,晁建国向泌阳县建筑公司缴纳管理费1.36万元,个人获利17万元。2024年6月,李厚强、晁建国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门峡

三门峡市纪委监委通报四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净化政治生态,优化营商环境,现将4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陕州区交通运输局原主任科员范英锋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受财物问题。2009年9月至2019年春节前,范英锋利用担任原陕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陕州区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陕州区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等职务便利,多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受财物,在用地手续签批、土地整理项目招投标、工程项目开发及款项拨付等方面为其谋取利益。范英锋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5月,范英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渑池县自然资源局天池中队原队长梁帅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问题。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梁帅利用担任渑池县陈村国土资源所所长职务便利,先后4次收受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程项目施工企业财物,放任企业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梁帅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5月,梁帅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卢氏县行政服务中心原党组成员、副主任赵景波向企业索要钱款问题。2019年至2020年,赵景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先后3次向中标项目方负责人索要钱款。赵景波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7月,赵景波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义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苏建兴违规收受企业钱款问题。2011年1月至2022年7月,苏建兴在担任义马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义马市热力管网改造工程项目负责人、义马市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受施工企业钱款,为其提供帮助。苏建兴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8月,苏建兴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漯河

漯河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四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集中整治以来,漯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监督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现将漯河市查处的4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舞阳县辛安镇原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二级主任科员弯恩杰受贿、滥用职权问题。2022年3月至2023年1月,弯恩杰在负责拆迁工作过程中,接受舞阳某驾校法定代表人请托,未经批准擅自决定超标准补偿该驾校停产停业损失、签约搬迁奖励,造成国家经济重大损失,并且在拆迁过程中利用职权,伙同他人或单独非法收受贿赂。2024年6月,弯恩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漯河市第三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郾城区公益医院)原主管会计郜圈才违规挪用公款问题。2014年至2017年,郜圈才利用经手新农合参保资金的职务便利,违规挪用新农合资金进行营利活动,严重侵害群众利益。2024年7月,郜圈才受到取消退休待遇处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临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副局长周绍哲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问题。2013年11月,时任临颍县人社局副局长周绍哲与他人共同成立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并持有该公司股份。2019年至2024年6月,该公司通过虚开发票套取资金、虚列人员套取工资的方式向周绍哲等人进行分红。2024年8月,周绍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源汇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维修驾培股原副股长赵彬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问题。2022年3月至2024年5月,赵彬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帮助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承揽业务,并收取该公司法人代表所送礼金。2024年7月,赵彬受到记大过处分。

许昌

许昌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为坚决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加强警示教育,坚决纠治啃食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蝇贪蚁腐”,现将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禹州市文殊镇陈西村支部书记田国喜等人在群众办理低保工作中接受吃请问题。2021年3月,陈西村二组组长白春杰找到本组村民范某某,告知其可以申请办理低保,范某某遂在方山镇逯坡村某饭店宴请白春杰、陈西村党支部书记田国喜、村委委员程根稳,其间产生餐费人民币610元,后因范某某不符合低保办理标准未被上级部门批准办理。田国喜、程根稳、白春杰等人行为违反群众纪律。2024年6月,田国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程根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白春杰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襄城县汾陈镇崔庄村党支部书记高举收受服务对象好处费问题。2023年11月,襄城县恒源建设公司按照襄城县住建局要求,安排项目经理李某某带领施工队进驻汾陈镇崔庄村,对该村群众外墙保温项目进行施工。崔庄村党支部书记高举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李某某礼品和现金折合价值共计人民币7440元。2024年5月,高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鄢陵县彭店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张亚辉收受群众好处费问题。2023年6月,彭店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张亚辉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彭店镇殷坡村村民晋某某、殷某某两人所送共计人民币6000元,违规为其两人宅基地变更手续提供帮助。2023年7月,鄢陵县委巡察办巡察彭店镇党委政府期间,张亚辉将所收6000元退还。张亚辉行为违反群众纪律,2024年7月,张亚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 孟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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