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16 14:36:55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河北日报客户端

河北将建立全省知名企业名称保护名录库

首部全省统一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范文件印发

我省将建立全省知名企业名称保护名录库

河北日报客户端消息(记者 马彦铭)10月10日,省市场监管局、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联合印发《河北省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规范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细则明确,建立全省知名企业名称保护名录库,加强对知名企业字号、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等在企业名称登记注册中的保护。

该实施细则是我省首部全省统一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范文件,自2025年11月15日起施行。实施细则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的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上述企业分支机构,以及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等。

全国知名企业名称字号或简称,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河北老字号等,全省知名企业名称字号或简称,人民法院判定需要纳入保护的企业名称字号,经过企业名称争议裁决认定需要保护的企业名称字号等可以申请纳入全省知名企业名称保护名录库。

实施细则规定,企业名称不得使用明示或者暗示为非营利性组织的文字,可能使公众误以为是其他组织形式的字样,原则上不得使用“研究院(所、中心)”“设计院”“勘察院”“工程院(局)”“技术院”“规划院”“科学院”等字样,且不得使用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相关的字词。为服务科技体制改革和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在相关领域具备一定研究实力、研究能力的企业申报含有“研究院”等上述字词企业名称的,须经省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登记机关发现已登记企业名称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按照“谁登记、谁负责,谁管理、谁纠正”原则,依法纠正不适宜企业名称。登记管辖权发生变更的,由现登记机关负责纠正。

编辑: 侯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