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河北答卷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河北省司法厅专场,河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冯韶慧介绍河北省“十四五”时期司法行政工作情况,并与该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共同回答记者提问。

我们的“十四五”
协调推进全面依法治省更加有力

今年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5周年。五年来,我们立足职能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多层次、多维度、多形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宣传活动。推进实施法治河北建设规划和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抓法治工作格局,深入开展法治督察,扎实组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创新开展全面依法治县规范化建设,得到中央依法治国办肯定。
我们的“十四五”
服务保障重大国家战略更加精准

全力支持雄安新区建设,推动出台《河北雄安新区条例》,填补了新区综合性立法空白。指导新区三县四片区行使5976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建立省直律所与新区律所“10帮10”工作机制,协调5家北京优质律所在新区设立分所,支持设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雄安分会,在白洋淀成立全省首家水上调解中心,指导新区创建3个国家级、28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助力打造雄安新区法治高地。深化京津冀司法行政协同发展,联合京津司法局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加强京津冀协同立法,推动出台4部“一个文本、三家通过、同步施行”的协同立法项目,在39部立法中设置协同条款。加强京津冀执法协作和法律服务资源共享,社区矫正跨区域变更执行地、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说明互认等一批体制机制障碍得到破解,三地交流培训、资格联考、执法协作、安全互查等成为常态。
我们的“十四五”
推动法规规章制度体系更加完备

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加强与省人大立法衔接,调整优化基层立法联系点,建立政府立法后评估制度,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全省高质量发展法治需求,科学编制省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全面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供给,5年来推动制定修订省级地方性法规50部、省政府规章33部,新能源发展促进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塞罕坝森林草原防火条例、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政务数据共享应用管理办法等一批法规规章颁布实施。坚持立改废并举,常态化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2024年对现行省政府规章开展了近年来规模最大的一次集中清理,重点对存续10年以上未作过全面修订的政府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5年来废止省政府规章56部、“打包”修改65部。
我们的“十四五”
推进依法行政更加深入

制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五条政策措施,实施“八个专项行动”,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严把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关口,创新建立合法性审核省级标准,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跟踪反馈与后评估办法,5年来审核省政府文件协议1077件,提出审核意见2521条。基本建成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扫码入企”执法监督模式入选国务院办公厅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典型案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9332项行政裁量权基准,统一了执法尺度。调整优化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理顺基层执法权责。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规范罚款设定实施和涉企行政检查,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我们的“十四五”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加快推动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调解、仲裁等法律服务行业改革发展,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截至目前,全省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仲裁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各类法律服务机构达到6万余个,法律服务人员37万余人,办理各类法律事务249万余件;“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设置坐席增至140个,提供法律咨询376万余人次,法律服务供给总量和质量不断提升,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法律援助扩面提质”连续三年列入我省民生工程,惠及各类重点人员31万余人,案件质量持续位居全国前列。探索“1+N”普法工作机制,培育乡村“法律明白人”36万余名。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成法治宣传教育基地200余个,各类法治主题公园、广场、街道1300余个。建立省涉外法律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组建涉外法律服务团和涉外律师人才库,积极服务企业“走出去”。
我们的“十四五”
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更加有效

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推进教育改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纠纷化解、法治宣传五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拓展医疗、物业、交通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加强人民调解员和调解志愿者队伍建设,规范设立律师调解室,健全诉调、警调、访调等对接机制,大调解工作格局初见成效。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加大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力度,5年来全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9.4万余件,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更加凸显。

一、记者:
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请具体介绍一下在协调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落实方面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河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 冯韶慧:
近年来,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认真履行省委依法治省办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促落实,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主题主线,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各级党校年度培训主体班次,作为干部教育培训重点课程,连续5年举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全省开展宣传宣讲、学习培训活动1000余场次,开设专题网班424期,培训学员24.4万人次。推动全省21所高校法学院(系)全部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占领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阵地。
二是党对全面依法治省的领导不断加强。按照省委部署,修订完善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工作规则及办公室工作细则,调整优化省市县三级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党领导全面依法治省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构建“五级书记”抓法治工作格局,建立法治建设职责清单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实现常态化。开展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等法治督察,将法治建设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促进责任落实和工作提升。
三是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有效发挥。聚焦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河北,协调推动“十四五”法治河北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落地落实。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3个设区市、2个县(市、区)和5个项目获评全国示范地区和示范项目;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建设,省政府及其部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配备比例达到100%。聚焦扎实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深入实施河北省第八个五年普法规划,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引导全社会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四是法治建设基层基础不断夯实。部署开展全面依法治县规范化建设,挖掘推广六个方面、60个基层法治建设典型案例,带动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整体水平。连续3年部署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推动一批法治便民利民措施落地见效,今年部署实施“法治为民·法治护企”15件实事,目前正在有序推进。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十四五”以来,全省有2万余人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
二、记者:
政府立法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请问“十四五”时期,省司法厅在推进政府立法中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河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乔新月:
“十四五”期间,省司法厅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政府立法工作质效不断提升。
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供给。5年来推动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草案50部、省政府规章草案33部。聚焦重大国家战略实施,推动制定《河北雄安新区条例》、建设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促进条例等法规规章;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制定修订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税收征管保障办法等;聚焦高质量发展,推动制定修订先进制造业发展促进条例、新能源发展促进条例、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聚焦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制定修订湿地保护条例、港口污染防治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等;聚焦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制定修订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消防条例、安全生产条例、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等;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制定修订法律援助条例、慈善事业促进办法等,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实效性不断增强。
强化政府规章清理评估。健全规章清理评估工作机制,推动出台《河北省人民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河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为规章评估清理工作提供制度支撑。常态化开展立法后评估,每年选取40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实施时间较长的省政府规章组织开展评估。加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力度,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及时衔接上位法、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等,每年组织开展集中和专项清理,先后提请废止省政府规章56部、“打包”修改65部。特别是去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组织完成了对现行省政府规章的全面清理工作,重点对存续10年以上未作过全面修订的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共废止36部、“打包”修改28部。
提升政府立法审查质效。制定提高政府立法质量若干措施,修订完善政府立法审查流程、政府立法审查要点、政府立法听证办法、政府立法技术规范,促进政府立法审查工作规范化。优化调整一批基层立法联系点,包括高校、律所、企业、基层部门30家,充分发挥民意直通车作用,拓宽公众参与立法渠道,更好地吸纳民意、汇聚民智。加强立法工作统筹,密切与人大立法工作的衔接,强化政府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做好立法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加强对设区市立法工作的指导,努力形成立法工作合力,以高质量立法引领、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三、记者:
刚才提到,今年开展了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这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点工作。请介绍一下专项行动目前采取了哪些举措,取得了哪些成效。

河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 彭敬捷:
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落实省委、省政府“2025年河北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部署的重要举措。我省自今年4月起全面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和司法部有力指导下,在省纪委监委监督支持和各地各部门密切配合下,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规范行政检查,做到“四个明确”。明确涉企检查主体,从全省现有的8230个行政检查主体中,梳理明确6956个,压减1274个,压减率15.5%。明确涉企检查事项,从全省现有的542项行政检查事项中,梳理明确438项,压减104项,压减率19.2%。明确涉企检查人员,从全省现有的23万行政执法人员中,梳理明确16万涉企执法人员,压减68006人,压减率29.2%。明确检查频次上限,除涉及公共安全和生命健康的领域外,将全省涉企检查频次限定在一年12次以内。
二是创新工作机制,突出问题查纠。我们创新推出“858工作机制”:通过12345热线、网络舆情、行政复议纠错、行政诉讼败诉、信访、案卷评查、明察暗访、投诉举报8个渠道发现问题;利用部门自身监督、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督办、行政执法监督手段严办、移交纪检监察、通报约谈5种方式查办问题;用好执法能力培训、案卷评查、执法效能评估、类案分析、实地督导、案例指引、“扫码入企”信息化、健全制度体系8种措施纠治问题。
三是实现“两降一升”,企业可感可及。涉企行政检查频次和行政罚没收入明显下降,今年以来,全省开展涉企行政检查30万余次,同比下降29%。企业和群众对行政执法满意度上升,先后安排3批16个指导调研组实地走访大量企业和市场主体,并选取100家企业作为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选聘100名社会各界人士作为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从各方反馈来看,企业和社会公众对涉企执法满意度持续提升。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作,需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下一步,省司法厅将认真履行省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职责,督促指导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持续抓好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实,促进涉企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积极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记者:
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请您介绍一下“十四五”期间我省人民调解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河北省司法厅副厅长 梁洪杰:
“十四五”期间,我省人民调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切实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人民调解作用发挥更加充分。连续开展人民调解“抓实调解促和谐”“三大三提升”“提质增效创品牌”“高质量调解年”等专项活动,聚焦重点工作、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多渠道、全方位化解社会矛盾纠纷,5年来全省共调解纠纷168.5万余件。举办“燕赵‘枫’景——河北省首届人民调解员演讲大赛”和人民调解巡回宣讲活动,让广大群众更加了解调解、信任调解、选择调解,推动形成“有纠纷找调解”的社会共识。
二是人民调解组织不断健全完善。目前,全省5.7万余个人民调解组织遍布乡镇、街道及广大行业领域,22.4万余名人民调解员奋战在基层调解一线。推动16个省级社会团体和16个省级商会成立人民调解组织,全省现有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1500余个,覆盖医疗、道路交通、知识产权等18个领域。各地普遍在法院、派出所、信访等部门派驻调解工作室,个人调解工作室达1323个,石家庄“帮大哥”、唐山市“李小先”等调解品牌深入人心,邯郸大名跨界矛盾纠纷调解荣获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三是多元协调联动机制日益健全。会同省法院制定推进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意见,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婚姻家庭、医疗、物业、知识产权、民营经济等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意见,不断完善诉调、警调、访调、拘调对接工作机制,搭建起大调解体系的“四梁八柱”。充分发挥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的特点和优势,积极推行“调解+法律服务”工作模式。367个人民调解组织、47个调解工作室入驻综治中心,强化协同联动,推动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夯实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优势互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全力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效能,不断推动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河北、法治河北作出更大贡献!
五、记者:
本周是第十二个“宪法宣传周”。请问我省“宪法宣传周”活动有哪些安排,与往年相比又有哪些特点?

河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 彭敬捷:
今年是“八五”普法收官之年,也是全民普法工作开展40周年,我省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深入人心”的主题,精心组织了一系列宣传活动。时间安排上,全省“宪法宣传周”活动集中在12月1日至7日。活动安排上,一是集中宣传活动。12月4日上午,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石家庄市司法局共同在石家庄市文化广场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省直、市直有关部门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现场法律咨询等各种形式开展集中宣传。二是法治文化传播。今年以来,我们联合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法学会、团省委开展了多次法治动漫微视频的征集活动,这些作品将在宪法宣传周期间,陆续通过新媒体途径对外进行发布、展播。三是青少年宪法教育。除了“学宪法、讲宪法”和“宪法晨读”等活动外,整个12月份,我省还将开展“防欺凌法治宣传进校园”集中宣传活动,发动各级法治副校长,开展各种形式的防欺凌宣传工作,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此外,还有“宪法进军营”和法治河北论坛等活动,省司法厅将指导各地各部门以“宪法七进”为主题,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形成全省联动、各具特色的宪法宣传大格局。
与往年相比,今年“宪法宣传周”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个特点,是内容丰富。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法治宣传教育法,全民普法40年来宪法学习宣传的成效和经验等。同时,聚焦我省立法成果,突出宣传《河北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河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促进条例》等新出台或修订的地方性法规。
第二个特点,是重点突出。今年的“12·4”集中宣传活动,根据“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设置了高质量发展、科技自立自强、全面深化改革、文化自信、生活品质、美丽中国建设、国家安全稳定等7大专区和“青少年法治教育专区”,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第三个特点,是形式新颖。今年,我们首次在互联网平台设置了“宪法知识答题”“宪法知识PK赛”“法治闯关答题”等互动栏目,以有奖竞答方式切实提高群众的参与感和获得感。
第四个特点,是活动多样。除了全省的主场活动外,各市还将结合实际各自举办主场活动,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热点问题,通过组织文艺汇演、成果展示等多种形式,深入农村、社区、企业等基层单位,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普及。石家庄市的宪法公园集中宣传活动,衡水市的“法润乡村 宪在行动”乡村普法活动,邯郸市的“法治伴我行”优秀作品展演活动都很有特点。
目前,我省“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已经正式开始,今年宣传周期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谋划,协同作战,周密安排,确保各项活动有序进行、取得实效,推动宪法精神融入日常生活、走进人民群众。
六、记者:
法律援助在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连续三年列入我省民生工程。请介绍一下“十四五”期间,我省法律援助服务重点人群取得了哪些积极成效。

河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 冯韶慧:
“十四五”以来,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4.9万件,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连续五年位居全国前列。特别是2023年以来,“法律援助扩面提质”连续三年列入我省20项民生工程,全面推进法律援助服务覆盖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各类重点人群,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强化立法支撑。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2024年全面修订了《河北省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拓宽援助范围、简化申请程序、提升服务质量,推动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以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二是提高案件质量。对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全覆盖质量抽检,组成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团队,加大日常检查和集中评查力度。推行差别补贴制度,将办案质量与办案补贴相挂钩,实行差异化奖惩措施。开展全省法律援助业务质量提升培训,提高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三是织密服务网络。推动构建实体、热线、网络“三位一体”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健全县级以上法律援助机构,全省共设立法律援助机构187家、法律援助工作站4180个、法律援助联络点2万余个。升级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充实值班律师服务团队,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实现与12345热线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依托中国法律服务网,畅通“农民工欠薪求助”“军人军属”等绿色通道,为重点人群提供更加便捷的线上服务。
四是创新援助举措。深入实施“安心行动”“春暖农民工”“助残护残”“助老护老”“法援护苗”“关爱军人军属”等专项行动,着力服务最困难群体、对接最需要人群。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减证便民”,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以及其他有特殊困难的当事人提供预约上门服务。在社区、农村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让群众就近享受更加高效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