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时新闻报道 今天(3月8日),出席全国两会的我省全国人大代表和住冀全国政协委员认真审议讨论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和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
在审议、讨论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时,大家表示,法典草案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制度、实践成果以法典化的方式确定下来,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全国人大代表 王亚军:生态环境法典是我国继民法典之后的第二部法典,这部法典草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我完全赞同。
全国政协委员 韩谦:法典草案从国情和实际出发,充分体现了生态环境领域的最新实践成果,体例结构合理,条款内容丰富、务实可行,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
全国人大代表 陈树波:告别了过去生态环境领域立法分散、交叉、衔接不畅的局面,通过系统整合、编定、集成、深化,构建起了统一、协调、权威的生态法律体系。
全国人大代表 齐秀敏: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我拿到的这张图,这是我们邢台市七里河的一个美景,其实拿着手机每一个人随手一拍它都是美景。法典守护的不仅仅是蓝天、碧水、净土,它就更是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态环境权益,特别是草案紧盯着老百姓家门口的环境问题,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的初心得到了落地。
在审议、讨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和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时,大家认为,两部法律案顺应时代所需、回应人民所盼,必将为民族团结凝聚更大合力,为国家发展规划更美好的未来。
全国人大代表 吴相君:这两部法律的制定是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进一步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内涵,国家法律法规体系日臻完善,我都完全赞同。
全国人大代表 李克良:民族团结进步法草案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转化为国家意志,将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历史性成就法治化,为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法治根基。
全国人大代表 张军: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明确国家发展规划是其他各级各类规划的总遵循,这不仅有利于理顺各级规划关系,更能确保国家战略的连续性和权威性,让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通过法律形式得到更好发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