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发布通告
征集河北省深化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整治
暨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相关问题线索
征集线索截止日期为
2026年12月31日
举报经查实的
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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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征集河北省深化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
整治暨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相关问题线索的通告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为全面深化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医保基金监管的积极性、主动性,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医保领域突出问题线索,特别是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线索。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线索范围
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参保人员及相关单位、相关人员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医保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线索。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定点医疗机构。虚假诊疗、虚构住院、串换医疗项目或药品耗材、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
(二)定点零售药店。空刷医保卡、倒卖“回流药”、将保健品或医保不予支付的医疗器械等串换结算、伪造处方销售药品,以及向门诊慢特病参保人超范围售药、超量开药、重复开药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
(三)参保人员。通过取得虚假医保待遇资格或出借转让医保凭证、伪造材料骗保、倒卖药品牟利、重复享受待遇等行为。
(四)相关单位、相关人员。药贩子、卡贩子、职业开药人倒卖“回流药”或组织、参与虚假住院、空刷套刷医保基金等骗保行为;骗取生育津贴、冒用死亡人员骗取医疗保障待遇问题;医疗器械销售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医保基金问题。
(五)相关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违规办理医保待遇或医保定点资格;收受“好处费”,在医保基金支付等环节,暗箱操作增加额度;医务人员收受贿赂、协助骗保。
三、线索征集要求
(一)提供线索时应尽可能列明问题发生的时间、项目、内容等具体情况,并附相关证据资料。
(二)提供的线索应避免以下情况:无新线索或新证据的重复举报;医保部门已经办结的举报线索;法定途径已经予以解决的;匿名举报且无法提供证据材料的;被举报人主体灭失的;举报线索内容、问题情形不具体,无具体被举报人及违法事项的;超过法定追诉期的。
(三)医保部门鼓励实名举报,依法严格对实名举报人的信息保密。被举报人或相关单位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举报奖励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依纪依法、实事求是检举反映涉嫌欺诈骗保和医保领域违纪违法违规问题,共同守护医保基金安全。根据《河北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对于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查实金额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按查实金额的3%给予奖励,不足500元的补足500元;查实金额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奖励3000元加上超出10万元部分的2%;查实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奖励11000元加上超出50万元部分的1%;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0万元。
五、线索征集方式
(一)举报电话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0311-66906110
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 0311-83869110
承德市医疗保障局 0314-2080110
张家口市医疗保障局 0313-2026110
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 0335-3963110
唐山市医疗保障局 0315-2029110
廊坊市医疗保障局 0316-2769110
保定市医疗保障局 0312-5055110
沧州市医疗保障局 0317-3209110
衡水市医疗保障局 0318-2160110
邢台市医疗保障局 0319-2218110
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0310-3019110
定州市医疗保障局 0312-2560110
辛集市医疗保障局 0311-83223110
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0312-5671378
华北油田医疗保障中心 0317-2755821
(二)举报邮箱:hbybjb@163.com
(三)省医疗保障局现场受理举报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康乐街35号
特此通告。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2026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