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07 16:00:00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河北发布微信公众号

事关物业服务监管!河北最新通知

为进一步强化党对物业服务工作的领导,规范河北省城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行为,提升物业服务行业履约意识,推动建立质价相符的市场环境,有效化解物业领域矛盾纠纷,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河北省2021年施行的《河北省城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个别条款进行了修订并重新印发,并于5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办法》共6章,合计24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办法》制定的目的、政策依据、适用范围,物业服务监管的主要依据,各级房地产主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和相关单位的监管职责。强调了物业服务企业要自觉服从社区党组织领导,积极参与物业服务协调运行新模式,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同时,推动物业行业调解组织建设,强化物业纠纷源头化解。

第二章:物业服务合同管理。明确了物业服务合同的类型,《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签订的双方主体、流程。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届满后,不定期合同的成立与解除,提升物业服务行业的履约意识。对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后如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合同,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对《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中的备案要求做了进一步强调。

第三章:承接查验管理。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承接住宅小区前,应与相关合法主体对共有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备案手续,以界定物业服务合同双方责任,减少后续维修中产生的矛盾纠纷,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第四章:监管措施。明确了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综合执法部门等部门和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可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强调了对物业服务企业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同时明确了省内各级行业管理协会应立足行业发展,采取自律措施。

第五章:违约、违规行为处理。明确物业公司不履行合同义务或按合同约定服务不到位时,应承担继续履行、补救或赔偿等违约责任。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综合执法部门等部门和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对物业服务企业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处罚和依据有关规定扣减企业信用分数,并记入诚信档案。

第六章:附则。明确依托社区居民委员会自治管理的小区可参照本《办法》执行。同时,明确了《办法》的实施时间。

关于修订印发《河北省城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管办法》的通知

编辑: 刘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