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安全管理证书核发时限大幅压缩
“三个前置”助力海船开航
船舶此前有没有违法行为和设备缺陷,船舶法定检验、年度检验等是否按期完成……5月15日,河北裕航船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建国来到沧州海事局,请工作人员协助对意向新管船舶进行评估,并作为下一步的决策参考。
“公司现在管理9艘船舶,我们正积极扩大运力,准备把管理船舶数量扩大到10艘。”王建国说,新纳入安全管理体系的船舶,必须取得船舶临时安全管理证书才能开航,为确保船舶如期开航,准备工作要提前做足。
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海船开航一件事”位列其中。在海船开航涉及的具体事项中,船舶安全管理证书核发,标志着所属航运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船舶各类安全设备、作业流程、船员配备均符合海事法规与国际航行标准。
在明确各环节办理标准和操作规范前提下,沧州海事局建立“专人对接、全程服务”机制,通过“三个前置”创新做法提升船舶安全管理证书办理质效。服务指导前置,主动协助企业开展新管船舶评估,提供船舶历史记录查询。合规研判前置,提前明确告知相关适用条件,方便企业合理安排船舶营运档期。系统维护前置,指导企业规范完成重大事项报告、船舶纳入公司管理等系统维护工作。
沧州海事局船舶监督处处长张宝凯介绍,通过实行“三个前置”,船舶临时安全管理证书核发时限由法定的“1+10”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审批效率大幅提升。
今年3月9日,河北裕航船务有限公司为新纳入管理的“利通369”轮和“鸿信59”轮申请船舶临时安全管理证书,5个工作日就拿到了证书。这是沧州海事局实行“三个前置”创新做法后,核发的首批船舶临时安全管理证书。
“证书早发一天,船舶就能早一天开航,能节省大量费用。”王建国介绍,船舶临时安全管理证书快速核发,能够减少船舶待港等候时间,节省码头靠泊、人工值守等额外开支,提升船舶周转效率,增加航运经营收益。
根据企业信用情况,沧州海事局还实施差异化服务与监管。对高信用航运公司给予“绿色通道、容缺办理”等便利措施,对管理绩效不佳的公司,严格审核标准,实施包括告知承诺事项核查等事中事后监管举措,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性管理体系。
4月24日和4月29日,黄骅市奥德泰运输有限公司为其管理的“宏程运688”轮和“恒兴999”轮分别申请了船舶临时安全管理证书。“两艘船舶都在申请当天就拿到了证书。”公司总经理刘凤蕊高兴地说,高效海事服务保障,为企业降低运营成本、提升运营效率提供了有力支撑。(河北日报记者 马彦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