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2026年省本级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省本级医疗保险各参保单位:
按照河北省医保局、财政厅、税务局、统计局《关于调整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冀医保字〔2019〕40号)要求,根据省统计局2025年河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总额及平均人数、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总额及平均人数等数据测算,2025年河北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794元。自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省本级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依据为6794元,职工实际工资低于缴费基数依据的,以6794元为缴费基数;高于缴费基数依据的,以实际工资为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以6794元为缴费基数。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等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执行。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参保登记和异地就医中心
2026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