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官霸’云建中被判刑了!”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寻衅滋事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局赛罕区分局原副局长云建中有期徒刑17年。消息一发布,便成为当地人热议的焦点。云建中因作风霸道,恶名远扬,在当地素有“小官霸”之称。该案的查办,被当地群众誉为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的一场漂亮仗。
这只是该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深挖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办结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之一。今年以来,该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能,紧盯重点人群、重点问题,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和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
各级纪委监委积极探索有效工作机制,在反腐败协调小组的指挥下,强化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种渠道拓宽问题线索来源,保证监督执纪全覆盖;开展专项巡察,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推动专项工作开展;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利用新媒体、微信等现代科技手段,集中宣传发布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公告、通告和信访举报电话,对群众检举揭发的问题线索及时排查处理。
在拓宽监督渠道的同时,自治区纪委监委与自治区政法机关建立扫黑除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要求各地纪委监委对公安机关查办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同步跟进,及时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两项职能。3月15日,兴安盟纪委监委与盟委政法委正式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筛选移送联动工作机制,第二天盟委政法委即向盟纪委监委移送一起嘎查村村干部涉恶问题线索。
自治区纪委监委还积极发挥派驻监督“前哨”作用,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纪律执行到位。区纪委监委驻公安厅纪检监察组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持问题线索“双向推送”与执纪“两面问责”。与区公安厅扫黑除恶办公室形成线索移送、分类处理、会商研判等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确保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全部移送。在监督执纪方面做到“两面问责”,既要严查公安民警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也要对专项工作开展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失职渎职等问题进行严肃问责。(记者 郝朝暾 王冬梅 付金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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