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燕赵大地红色资源保护利用传承
省检察院等部门联合行动保护红色资源
河北法制报消息(记者 牛继芬)2月25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省检察院、石家庄军事检察院、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文物局于近日印发《联合开展燕赵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持续巩固深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专项行动成效,推动燕赵大地红色资源保护利用传承。
《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重点监督纠治问题,包括:擅自拆除、改(扩)建红色文化遗址,或未经批准迁移烈士纪念设施的;非法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设施以及在红色文化遗址保护范围内生产、储存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蚀性危险品,排放污染物,倾倒、焚烧垃圾和其他废弃物,采石、采矿、爆破、开荒、挖掘、取土的;破坏、污损红色文化遗址和烈士纪念设施的;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拆除红色文化遗址保护标志、纪念标志的;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烈士以外其他人修建纪念设施、安放骨灰、遗体的;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与纪念烈士无关的活动的及其他影响烈士纪念设施庄重、肃穆、优美环境和气氛的行为;以歪曲、贬损、丑化等方式利用红色文化遗址的,以及其他违反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方案》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积极主动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文物行政部门联系沟通。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优势,通过现场走访、诉前磋商、圆桌会议、制发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
《方案》要求,将专项行动作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的生动实践,作为巩固深化军地协作配合的有力举措,科学统筹,精心安排,切实把专项行动各环节抓好踩实。各方要加强协调联络,追求共识,在线索摸排、调查取证、发送检察建议、跟进监督及提起诉讼等环节加强协作。同时,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沟通,积极运用磋商、听证等方式推动问题解决。对“硬骨头”问题要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紧盯不放,推进红色资源公益保护常态化机制建设,不断提升我省红色资源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