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联:建立完善具有中华文化审美精神的作品综合质量评价体系
中国文联对已经启动和即将举办的全国性文艺评奖按文件精神进行大幅压缩调整——中国文联全国性文艺评奖总数做大幅度压缩,压缩比例78%,子项数总数做大幅度压缩,压缩比例71%,三级分项全部取消,取消了其它节庆中的全国性文艺评奖。
中国文联负责人介绍,文联这次评奖改革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建立评委库的实施规范,对评委自身的学术素养、艺术水准和专长、思想作风、业界口碑和影响以及年龄等方面提出了严格细致的要求,对坚持评委的回避、轮换、保密原则和执纪做出了严格规定。
奖项数量虽然减少了,但是奖项分量加重了,含金量提高了,认可度提高了——一些艺术家反映,对这样评奖结果让人更服气,奖项的权威性自然也就增强了。还有一些文艺工作者认为,评奖改革使评奖回归到促进创作的初衷,这样有利于去除创作中的浮躁情绪,促使文艺工作者把心思用在创作上,用在精益求精打磨作品上。
中国文联负责人说,下一步,中国文联将结合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着重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抓好“中国精神·中国梦”主题文艺创作工程,同时,着力建立完善具有中华文化审美精神的作品综合质量评价体系,在评奖中进一步发挥文艺评论的引领作用。
中国作协:四大全国性文学奖项初步规范
目前,中国作协主办的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和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经过认真调整、改进,评奖过程、程序、规则等均已初步规范和完善。
具体奖项调整是: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和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都分别明确为每四年评选一次;茅盾文学奖评选对象为长篇小说,每届获奖作品不多于五部;鲁迅文学奖子项确定为7个,包括中篇小说、短篇小说、诗歌、散文杂文、报告文学、理论评论和文学翻译7个子项,每个子项获奖数不多于5部;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每届获奖作品数量由20个压缩到18个;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由中国作协与国家民委联合主办,子项由10个压缩到6个,包括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诗歌、散文、报告文学、翻译(包括民译汉和汉译民),每个子项获奖数量均不超过5个。
中国作协负责人说,近年来,中国作协对四大全国性文学奖项进行了大力改革,采取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改进措施。2015年中国作协举办的第九届茅盾文学奖充分体现了评奖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得到社会各界肯定。
据了解,除上述部门外,民政部、教育部正积极贯彻《意见》精神,加强对社会组织、学校、研究机构等举办全国性文艺评奖的管理,国家工商总局也正在研究具体措施,禁止企业举办全国性文艺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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